《寸草》005绿衣

绿衣女子把王子带到家里,因为她觉得如果不是自己唐突,王子的马不会突然发疯。她之所以盯着王子看,是因为王子很帅。每次给王子喂药的时候,绿衣女子的心都扑通扑通的。绿衣女子一边给王子喂药,一边吃吃地笑。绿衣女子的意思是,买药花了这么多钱,希望可以睡回来。王子何许人也?每到一座城市,必先逛其青楼,嫖其妓女,安可不知绿衣女子想什么?于是王子说,把我那匹马杀了吧。王子说的是西域话,女孩听不懂。如何让女孩听懂呢?王子找来笔墨纸砚,将宣纸在桌上摊开,舒展平整,然后王子和女孩各持一笔,相对而坐。
既然是写字交流,就得用书面语。于是王子在纸上写:杀吾马。王子的意思是,用这匹马肉偿。绿衣女子不说话。绿衣女子的意思是,不用马,你就可以了。王子说,你对我这么好,我无以报答,只好请你吃一顿马肉了。这话写下来变成:大恩无以为报,愿共食马。王子的意思是,我的肉很贵,偿不了。绿衣女子说,不行的,它是你的爱马啊。在纸上写:不可,汝爱之。绿衣女子的意思是,我不要吃马,我要你陪我睡一觉。一觉就可以了,租比买要便宜不少吧?王子摇头,在纸上写下三个大字:实同也。王子的意思是,租与买同价。绿衣女子摇头,意思是,这么贵,我不买了。
王子沉思良久。点头。于是起身,取道。击筑,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垂泪涕泣。王子的意思是,我缺钱。
绿衣女子迷醉了。王子趁势把绿衣女子揽在怀中,朝她的脖子亲过去。这个时候绿衣女子全身酸软,神色迷离,已是任由王子摆布。于是王子成功睡上了第一个东方女人。
后来王子和绿衣女子端着瓷碗,喝着马汤,坐在城外的小土坡上。阳光正好,坡上野草硬硬地扎着屁股。王子对女孩说,我爱你啊。当然这话是写在纸上的,但假如王子给女孩拿一张纸,上书“我爱你啊”四个大字,就显得很没气氛。其实与异域人交流,只需找到共通之处即可,不一定要靠写。假如王子看不懂汉字,总可以通过画画来表达心意。如果连爱人的画也看不懂,又如何能说他们相爱呢?总之王子对女孩说我爱你的意思是,他要跑路了。女孩看着王子温柔地笑,满面桃红。女孩的意思是,跑吧跑吧,偿了肉的男人泼出去的水,我也拦你不住。于是第二天王子就跑了,还偷了女孩的首饰,在城外村庄里买了匹棕黄的老马。
老马跑得很慢,跑了两天还没跑过一个山头。王子眯着眼睛测算着老马的速度,发现老马还没自己跑得快。于是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王子磨好刀,一刀刺进了老马的心窝。当时老马眯着眼睛在睡觉,刀刺进去血也不流,这让王子以为自己刺的是一座雕塑。后来老马一下子睁开眼睛,同时心窝里的血一下子喷出两米多远,把那把刀都射了出去。在刀射出去的同时,王子使出燕子回巢抓住刀,然后反手一个突刺,砍下了老马的头。所谓燕子回巢,是指王子跳起来,在空中完成两个角度不同的180度转体,与此同时借转体之力向上腾跃,在抛物线最高点反身向下,最后落到地上。这招不好打人,但是可以接刀。用这一招接刀,会显得接刀之人身形潇洒、功力深厚。
老马死了以后,王子又吃了一顿马肉,他惊讶地发现这次的马肉比骅骝好吃,而且连骨头都可以嚼碎。这说明千里马虽然跑得快,但是肉不一定好吃。姜是老的辣,肉也是老马才好吃。吃了马以后,王子只能一个人在路上走了。但是王子有一张英俊的脸,而且他很会利用自己这张脸。每当有马车从身边过去,王子就撅起屁股、挺起胸膛,用一双英俊的眼睛忧郁地盯着前方。很快王子就搭上了一辆马车,马车里的女孩很合他的胃口。
不出意外,王子在马车车厢里度过了欢快的夜晚。在这之前王子从来没有在马车上做过,所以他觉得无比刺激。加之马车颠颠簸簸,窗外景色飞逝,王子很快就完事了。完事后他躺在车上,忽然发现女孩的胸部方方正正,一马平川。女孩的肩膀与腹部肋骨之间很干净,只有两颗小小的乳头,两颗乳头之间便是心脏所在的位置。那一瞬间雷声滚滚,大雨倾盆落下,车顶的木板连接不够紧密,于是滴答滴答地漏起雨来。王子看向车窗外,无绵无尽的野草在雨中疯狂地生长着,满世界窸窸窣窣的声音。王子倚在床边,背靠着车厢壁,回想自己从西域出走这么多的日子,想一个人的长途跋涉,想绿衣女孩,想骅骝和老马,心中满是感慨,然后就睡着了。
王子睡着了,但是女孩想说话。女孩没人说话,只得看着车厢外面的大雨出神。刚才他们做爱的时候没有下雨,等到完事了又下起了雨,所以这个雨让她觉得很有象征意义。但具体什么意义女孩又说不上来,只好不满地瞅瞅王子,抱着他睡了。第二天王子和女孩告别,女孩送了王子一匹健硕的白马。女孩的意思是,你像白马一样快。王子收下白马,但拒绝领会。
王子骑着白马跑得飞快,后来他想起老马的香味,便开始好奇白马的味道。等到了洛阳城外,王子就支起篝火,把白马宰了吃了。但是这次他吃的很不痛快,因为总是吃马让他觉得很腻。我们知道,吃饭讲究荤素搭配,总吃马会吐的。王子确实吐了,吐得稀里糊涂,把篝火都浇灭了。王子呕吐的时候闭着眼睛,恍惚看到了那匹被自己吃掉的老马。老马心窝里插着一把刀,一动不动死死盯着他。过不久那把刀被弹射出来,于是王子一个燕子回巢把刀接住。但这次老马的血喷了王子一身。王子吐得更厉害了。
王子就这样一路嫖到了洛阳,并且他计划在洛阳多嫖几个。王子站在洛阳城外往上观察,看到洛阳城头的城旗猎猎而飘。那个时候正是黄昏,落日又大又圆,从王子这个角度来看,落日正好在洛阳城的正上方,像一枚搭在土堆里的鸡蛋。事情就这样发展下来了——王子走进青楼,看到了潮生。潮生一身洛阳城常见的公子打扮,肤色白皙,坐在二楼的栏杆边吃西瓜。但是她面色酡红,目若桃花,并且傻傻地看着他。
从看到潮生的第一眼开始,王子就知道她是自己要嫖的下一个女人。王子觉得潮生不仅很漂亮,而且很骚。但是后来他和潮生在小树林里做爱,一片黑暗里他看到了潮生的眼睛。那双眼睛温柔、好看,眼眶里满溢着的泪水闪闪发光。那一刻王子爱上了潮生,并且永永远远地爱上了她。自那以后,王子再也没有嫖过任何一个女人。
孟迟被追杀了。追杀他的人穿着帅气的深蓝色制服,戴着乌羽帽子,体型俊朗、神色端庄,并且每个人都配备了一把三尺来长的大砍刀。这些人有个统一的名字,叫做捕快,之所以追杀孟迟,是因为他杀人了,杀的是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虽然张员外不认识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但是敢杀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就是折了张员外的面子,折了张员外的面子,就要逮起来斩首示众、凌迟处死,或者剥掉包皮。
一开始孟迟不知道有人追杀自己。那天他照常骑着头毛驴、哼着小曲儿,突然身边就多了一个人。这人剑眉星目,长得很是俊朗,而且骑着匹英俊的红毛马。孟迟一直想有匹马,但是他没有钱,从家里带出的那点钱只够买头驴。驴跑得不快,却胜在持久。马跑得快,吃得也多。孟迟综合研究了各项因素,最后选择了驴,因为钱不够。
孟迟发现这个骑红毛马的男子穿的衣服也很漂亮。深蓝的底色上绣着两只英气逼人的鸟,鸟的嘴巴向下弯曲,像一把锐利的钩子。并且男子还戴了帽子,帽子两边伸出两根长长的帽翅,一左一右得意地摇晃着。孟迟瞅了瞅自己旧得发白的衣裳,想想自己散乱的头发和空荡荡的头顶,突然就难过起来。这个时候男子说话了:“你认识常迁吗?”
“常迁?”孟迟一脸疑惑。常迁是谁?常迁是谁他孟迟又怎么会知道?并且关他屁事?孟迟觉得这人有神经病,于是拍拍驴屁股,不想和他说话。但是很快孟迟发现,驴跑的比马慢,这是拍屁股无法改变的。
孟迟当然不知道常迁是谁,因为他已经把常迁杀了——常迁就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但是孟迟不知道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叫常迁,而且他杀人的时候,既不知道那人叫常迁,也不知道他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如果他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为什么不说自己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就算他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杀了也就杀了,管他是不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而且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又不姓张,谁知道他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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