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经E法
上线仅两个月,ChatGPT的月活用户已突破1亿。据《韩国经济日报》报道,韩国雪狐出版社即将出版一本由ChatGPT撰写、AI翻译、校对和配图的书籍《找到人生目标的四十五种方法》。这一现象引发了广泛讨论:使用ChatGPT生成的内容,版权究竟归谁所有?
如今,ChatGPT已成为许多人日常工作的得力助手。无论是撰写邮件、完成作业、创作文案,还是审阅剧本,ChatGPT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广泛。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这些由ChatGPT生成的内容是否受版权保护?版权归属于用户还是OpenAI?
除了ChatGPT,图像生成AI如Stable Diffusion、Midjourney,音乐生成AI如Amper Music、MuseNet,以及视频生成AI如Pictory、Synthesys等,也引发了类似的版权争议。这些由AI生成的内容(AIGC),是否享有版权?如果有,谁应成为版权人?如何确保AIGC受到版权保护?这些问题成为当前热议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理解AIGC的版权问题,我们可以回顾一个经典案例:2011年,英国摄影师大卫·斯莱特在印度尼西亚森林中通过设置相机,让野生黑猴自拍创作了一系列摄影作品。然而,维基共享资源网站认为这些照片由动物拍摄,不属于人类创作,因此应属公共领域,无人拥有版权。这一争议最终导致斯莱特遭受了巨额版税损失。
2015年,斯莱特因使用这些照片出版书籍《野生动物的人格》而被善待动物组织(PETA)起诉。PETA声称,这些照片的版权应归自拍的黑猴所有。最终,法院判定动物不具备美国版权法上的法律地位,只有人类创作的作品才能受到版权保护。
这一案例的核心问题与AIGC的版权争议密切相关:谁的创作、什么样的创作才能享有版权?
根据美国版权法,版权保护的对象是由作者原创并固着于有形表达媒介的作品。这意味着,作品受版权保护的前提是其体现了作者的智力原创性。尽管美国版权法未对“作者”一词给出明确定义,但司法实践确认,只有人类才能成为适格的版权作品作者。
对于AI生成的内容,是否构成版权作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类在创作过程中的参与程度。例如,2022年9月,美国版权局批准了漫画《曙光扎里娅》的版权登记,该漫画由人类作者撰写故事,并由AI程序Midjourney生成图像。然而,一个月后,版权局收回了登记,要求申请人证明作品存在“实质性的人类参与”。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AI辅助生成的作品,如果能证明创作过程中存在人类创意参与,仍有可能获得版权保护。然而,人类参与的具体程度要求尚不明确。
相较而言,AI自主生成的作品更难获得版权保护。2018年,AI程序DABUS的发明者斯蒂芬·泰勒向美国版权局提交版权登记申请,申请作品为DABUS生成的视觉艺术品《通往天堂的最新入口》。然而,版权局以“作品缺乏人类作者”为由拒绝了申请。
泰勒多次申请复议均未获支持。美国版权局认为,版权法仅保护“智力劳动的成果”,而AI自主生成的作品不符合这一要件。这一争议引发了关于AI是否应被赋予法律人格的讨论。
随着AIGC的广泛应用,许多法律问题亟待解决。例如,基于既有版权作品训练的AI模型生成的内容,是否应视为衍生作品?是否需要获得原版权作品权利人的授权?未来,法律是否可能赋予AI特定的法律人格,使其作品获得类似人类作品的版权保护?
在新的立法和判例出现之前,使用AI生成内容时,若希望获得版权保护,建议在创作过程中加入更多人类创意活动,以符合作者原创性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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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AIGC的进一步发展,版权法将面临更多挑战。如何在保障著作者权益的同时,促进文艺作品的创作与传播,将成为未来版权法发展的核心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