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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Br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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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分享一本《勇氣心理學,一小時讀懂阿德勒》
作者是中野明
作者用最精簡的方式,訴說著阿德勒的畢生精神。阿德勒的著作內容是很豐富的,所以濃縮的結果會是,把今天分享的這本書當成是一個入門先瞭解一些阿德勒心理學的內容,針對自己有興趣的在多加去找書閱讀、學習,也許是一個方向。
本書希望提供一個架構,讓讀者能夠有系統的理解阿德勒主張的理論內容。想要有系統的理解阿德勒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因爲阿德勒不擅長寫作,他是一名「闡述者」,而不是一名「寫作者」,有關他的主要著作,幾乎都是由學生或特約編輯所整理的。那些著作都是以阿德勒授課內容與筆記爲主所編纂,所以很難成爲有系統的論述,而且也造成了不同著作重複說明相同內容的情況。
阿德勒心理學是「源自於試圖努力理解生命的祕密創造力而發展出來」的心理學。
阿德勒心理學的基本態度,是從人都是朝着目標而行動這個簡單的想法爲基礎,試圖去理解人類的行動與心理。如果不知道一個人的目標是什麼,就會無法理解他的行爲與行動。
像是小孩明明很愛媽媽,卻會哭鬧讓媽媽很傷腦筋。以小孩的例子而言,他們或許是爲了要吸引最愛的媽媽的注意,所以才會利用大哭大鬧讓媽媽傷腦筋。如果從這樣來理解小孩的目標,其實就不會覺得小孩都只是愛哭,輕易產生不耐煩的感覺。
但是社會中許多人並不瞭解自己的目標是什麼,也無法掌握自己正依循目標行動,所以人們就會找不到解決煩惱的方法,並因此更加煩惱。有些人會因此而感覺難以適應社會,好像其他人都很有目標一樣,但自己卻載浮載沈的過日子。爲了給予人們朝向正確目標邁進的勇氣的,就是阿德勒心理學的目的。
「如果不知道一個人的目標,就會無法理解他的行爲與行動」
想要讓人朝向正確的方向發展,就必須理解他抱持的目標,並且盡可能促使他瞭解自己的目標是錯誤的,之後再一起找出正確的目標,給予他往前跨出第一步的勇氣,這是不可或缺的過程。因爲協助人們享受成果豐碩的人生,從背後將我們推向正確方向的,就是阿德勒心理學。
每當我們朝着目標前進,是有可能會失敗的。當我們碰到失敗時,很容易就會這樣想「哎呀!又搞砸了,爲什麼我每次都這樣?真是一事無成!豬啊!怎麽這麼笨啊!」類似這樣自虐的態度。因爲一次失敗就會認爲十次都會失敗。
當身邊發生不好的事情時,容易採取自虐態度的人,就容易讓自卑感往負面方向作用,一直持續這樣的態度,就無法用正面的態度接受自卑感,行爲也會往負面發展。
也因此,我們要先來爲接下來很重要的影響論點做說明,這本書圍繞着兩個大重點,一個是「決定論」與「目的論」;一個是「人生在世必須處理的三個問題」。
然而重要的不是資質本身,而是如何運用自己具備的資質。思考「如何運用」時就必須要有目標。關鍵不是你打撲克牌沒有拿到好牌,而是你要怎麽使用你手上的這些牌。
我們先來討論「決定論」,前面有說,決定論像是主角的血統論,血統論跟背景、跟資質、跟條件有關,而這些東西都會跟記憶有關,阿德勒認爲人類最初的記憶是「一個人主觀上人生的出發點,同時也是自己寫下自傳的開始」,而「記憶之所以重要,是由於本人『一直認爲』事情就是如此,以及本人對記憶的解釋、記憶對於當事者現在及未來人生之間的關聯」,東方文化中,的「比較」文化,其實就是受到「決定論」的影響很深。
因爲比較「條件」、比較「背景」,會產生很多問題,一個是優越情節、一個是自卑感,還有一個跟自卑感很像的阿德勒所謂的「劣勢」。
自卑感若能獲得健全的補償,這個補償行爲本身不僅能爲個人自身的成長帶來助益,若回饋到社會的福利上,個人的自卑感也能夠與人類共通的自卑感一樣,對人類發展有所助益。
所謂補償,指的是人類爲了消除自卑感所採取的任何行動,補償行爲的背後存在着不想因爲自己的劣勢就被嘲笑、被羞辱的恐懼心情。
對於美的追求可說是出自補償人類的醜陋,而思考哲學與宗教則是對於人類稍縱即逝的存在所做的補償。阿德勒認爲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有自卑感,爲了消除自卑感,我們會努力改善自己。
人不論貧富貴賤都會有自卑感,有自卑感本身並不是壞事。重要的是如何處理自卑感。
阿德勒在1907年發表了《器官缺陷其心理補償的研究》,對外公開主張自卑感是精神官能症的原因,同時也是讓人變得更有活力、更勇敢的主要原由。
如果我們因爲這樣的「決定論」,因爲背景、條件、血統產生自卑,因爲你如何認定你的背景,在發生挫折後,容易罹患抑鬱症的人當碰到不好的事情發生時,會習慣性地歸因於內在的(因爲自己)、固定的(總是這樣)、整體的(任何事情都是)的原因。
樂觀的人如果成功的話,會歸因於內在的(因爲自己)、固定的(總是這樣)、整體的(任何事情都是)的原因,遇到失敗則會歸因於外在的(不是自己的錯)、不固定的(只有這次)、例外的(只有這個領域)的原因。
「不論是何種經驗,經驗本身都不會是成功或失敗的原因,我們並非被自己所經驗的衝擊——也就是創傷(trauma)折磨着,而是從經驗當中找出與自己的目的一致的部分。我們是依據自己賦予自我經驗的意義而自己下決定的。」
創傷不是原因,做決定的是自己。
「事情做不好就是資質的緣故」,這種想法就是決定論的思考方式。相對地,以目的論爲基礎的阿德勒心理學的想法是,「事情做不好是不是目標設定錯誤的緣故?」、「是不是運用資質的方法錯了呢?」,我們也應該這麼想,事情會有好的結果或壞的結果,完全取決於你要用樂觀的態度或悲觀的態度看待。
所以延續着這份樂觀看待,其實大家應該都聽過很多所謂的正向心理學,我個人對於對整體社會心靈健康有幫助的事情都覺得是好事。而一昧的只是要一個人正向思考啊,有時候不免還把事情停留在表面來做討論。那要如何討論的深入一些呢?我們可以討論前面所提到的「目的論」。因爲阿德勒使用了什麼方法來給與勇氣?他使用了「目的論」來給與大家勇氣。
置身目的論的立場思考時,我們會發現急於找出名爲「原因」這個犯人的自己,才是真正的犯人。到底原因是什麼比較重要,而不是自己就是糟糕的,就是不好的,就是軟弱的,就是怎樣怎樣的,這種「決定論」的論點重要,所謂探究過去,指的是追究不適當行爲結果的原因究竟是什麼。把焦點放在過去、找出問題原因的確很重要,但是過去已經無法改變。拘泥於過去,這樣的思考不得不說是決定論的思考角度。
而如果願意用「目的論」的思考,便會無法將責任轉嫁給他人,而單就這一點而言,阿德勒主張的心理學,可說是一項極爲冷靜、足以洞悉世事的理論。怎麼說呢?
根據阿德勒心理學的步驟,與其去探究過去,不如設定正確目標,並且與對方一起思考,如何用正確的方式達成目標。
「過去無法改變,能改的只有未來。想要改變未來,就改變現在的行爲。要改變未來,只有從眼前這一刻做起。因爲改變看法就能改變人生。」
以前遇到挫折或者是不開心、不快樂的事情,如果習慣先用「決定論」的角度,來責備自己、來批評自己、被這些過往不好的經驗記憶所困住。我們只要稍稍改變方向,就能抵達與之前截然不同的終點。我們不打擊自己的勇氣,不否定自己的過去、背景、經驗、學識、決定。
同樣地,若是遇到了這件事情有別人,也一起遇到了挫折,想要改善對方不適當的行爲時,也必須要考量到不能打擊對方的勇氣,尤其是不斷探究過去的做法將會嚴重打擊對方的勇氣。才能一起想辦法把事情往更好地方向導過去。
人格否定對於打擊對方的勇氣而言是很有效果的,但是卻無法期待能帶來激勵工作意願、促進改善事情的效果。
行爲與人格是兩回事,當某項行爲的結果有問題時,我們應該將討論的焦點鎖定在行爲本身,討論時應該站在與對方對等的立場,在維持對方尊嚴的情況下盡情討論。
否定人格或探究他人過去的行爲都會重挫對方的勇氣,由於人都會在不知不覺中作出這些行爲,所以必須謹慎避免。
如果是在常見的家庭關係中,伴侶兩個人遇到問題,比較好的方式會是
「兩個人一起設定新目標,一定是積極的目標,並想出一套完全根據個人需求製作、以求達成目標的新技巧。」
如果遇到的事情是需要自己給與自己勇氣的時候,那又要怎麽做呢?
一樣的是,不要否定自己,不管是否定自己的什麼,判斷事情發生的可能性,如果判斷是不太可能發生的事情就不要鑽牛角尖。舉例來說,當假設發生地可能性落在常態分佈的兩側時,落在5%的拒絕域時,也就是重複做超過20次以上才有可能會發生一次的現象,我們可以將之視爲根本不太可能發生的現象。
落在拒絕域的事件還花心思鑽牛角尖去想也是白費功夫。
在這邊送給大家一段不是本書的內容,但我自己很喜歡的一段
「神啊,」
「請賜與我寧靜,好讓我能接受,我無法改變的事情。」
「請賜與我勇氣,好讓我能改變,我能去改變的事情。」
「請賜與我睿智,好讓我能區別,以上這兩者的不同。」
討論完了「決定論」與「目的論」,那接下來要討論另一個大項目,也就是
生命的問題就是群體生活、工作、愛三者
阿德勒在某一本著作中有如下描述:「我從很早以前就確信人生所有的問題都可以歸結到三大問題,亦即群體生活、工作、愛的問題。」
我們走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上,都必須與群體的成員共同生存,而工作是我們爲了貢獻群體利益,維持生計所不可或缺的問題。
此外,愛與性、伴侶等問題則是爲了維持群體存續、傳宗接代上相當重要的議題。並且須注意的是,談論這三項生命問題的前提必須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
這三件事情呢,我們會從工作聊到社會在聊到愛。
工作是貢獻群體利益的具體活動之一,想要透過分工使群體的生產力極大化,依照經濟學闡述的比較優勢來行事是上上策。
所謂相對優勢,指的是某個人從事某項工作時的機會成本(意指做了先前未做之事之後可獲得的利益)低於由其他人來做同一項工作的機會成本。
假設兩名男子,其中一名男子A的力氣很大但手不巧,另一名男子B的力氣不大但手很巧。
兩人一同外出打獵,力氣很大的男子A一週平均可以獵到十頭獵物,但B只能獵得一頭。
不過若是製作武器的話,力氣大的男子A一週只能做一把,而手巧的男子B一週卻能做十把。
爲了讓問題單純一些,一頭獵物的價值等於一把武器的價值。
力氣大的男子A狩獵十頭獵物的機會成本是武器一把,手巧的男子B獵得十頭獵物的機會成本是武器一百把。由此可知狩獵的機會成本較低的是力氣大的男子A,因此他在狩獵方面有比較優勢。
情況轉爲製作武器時也一樣,力氣大的男子A製作十把武器的機會成本是獵物一百頭,力氣小得男子B製作十把武器的機會成本是獵物一頭,機會成本較低的是手巧的男子,所以手巧的男子在製作武器上比較有優勢。
再往下細分,負責外出打獵的人當中也有人較善於製作武器,這樣的人就不用外出,只要負責製作武器即可。
另外,若有人擅長於製作衣服,或許就專門負責這項工作。如此一來,爲了讓群體的運作更有效率,像這樣的分工體制就會越來越細緻,群體的生產力也因此獲得提升。
當我們思考該如何維持群體運作時,如果所有成員都外出打獵,則沒有人負責準備伙食。反之若所有人都留着準備伙食,則會面臨糧食不足的情況,因此才會發展成有些人準備伙食,其他人外出打獵的分工體制。
隸屬群體的人爲了要與群體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並對群體利益有貢獻,都必須要參與某一項分工。
換句話說,當一個人強烈地認爲「我要在某個方面對群體(社會)有貢獻」(亦可稱之爲目標),並具備了達到該貢獻所必須的能力作爲自己的優勢,若能將這項工作作爲自己一生的志業時,他的人生一定非常充實。
但該怎麼做,才能找出自己的優勢?
人之所以能夠成就某件事,是因爲他具備某項優勢,沒有人能夠利用弱點成就一件事,更不用說去做一件自己沒有能力完成的事,這終究是徒勞無功的。
我們只有在從事能發揮自己優勢的工作,並感受到工作對群體及社會有幫助時,才能對工作懷抱自信與榮譽感。
因此,瞭解自己的優勢、選擇強化優勢而非補強弱點,並從事能發揮優勢的工作,進而對組織及社會有貢獻,這才是一個人通往幸福的捷徑。
當我們感受到自己爲組織帶來的貢獻越多,瞭解自己的使命、與工作和平共處,就越能從中獲得更高的價值感。關於工作,我們的EP12、13也是聊一本在談論工作我覺得很不錯的書,如果沒聽過的朋友可以聽看看。
什麼叫做「與社會建立良好關係?」,社會基本上可以視爲就是一群人,一個群體。
人類原本就是「透過觀看、聆聽、訴說來與他人建立關係,人只有在對外界抱持興趣、與他人建立關係時才能正確地觀看、聆聽、訴說。」
「一個人若能與所有人都成爲好友,並且透過有益於社會的工作與幸福的婚姻對他人有貢獻時,他一定不會感到自己不如人,也不會感到自己是失敗的」
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生活風格,所謂的生活風格呢,人類在幼兒時期形成的對於人生的根本態度,也就是每個人對人生意義的認知、要如何度過人生等等屬於每個人自己的生存之道,阿德勒稱其爲生活風格。
而不適當的生活風格只會與社會建立不適當的關係。
對於擁有錯誤生活風格的人而言,重要的是要察覺上述道理,然後鼓起勇氣改變自己的生活風格。但什麼是錯誤的生活風格,下面在講愛的時候會說,這邊的錯誤的定義我覺得這樣用詞是滿合適的。
有錯誤的生活風格,要先改變自己,在與社會重新建立適當的關係,將目標調整爲對群體的貢獻。
若自己的生活風格是依循不適當的自我邏輯時,就必須改爲遵循常識的態度。
因爲想要被肯定的想法是私我利益的追求,與貢獻群體是不同的。
想要與社會建立良好關係,就必須捨棄自我邏輯,依循常識形式。也就是必須要成爲「付出較多的人」。
可以付出尊重尊敬、跟你的語言
建立一個「沒有人在處於劣勢的立場,能夠不一邊感到憤怒或不快一邊忍耐,只要是同伴、同事就必須是平等的。並且也只有在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時候,人們才能共同設法解決他們在日常生活上碰到的諸多問題。」
試着站在與對方對等的立場思考,即使彼此是上下關係,也應該相互尊重,以對等的關係對待對方。稍微幫助別人,就能讓一個人的人生產生巨大變化,各位也鼓起勇氣往前跨出一步吧。
讓自己從「獲得較多的人」變成「付出較多的人」
付出並不侷限於金錢或物質上的東西。像是感謝或慰勞的話語、讓對方更有勇氣的話語,抑或是讓人心頭一暖的微笑都是,是要盡可能成爲付出更多的成員,這自然無需贅言。
同時隸屬於複數個群體以上的我們,若使用了不適當的自我邏輯時,便難以和各個群體建立良好的關係,欲建立良好的關係,最大的關鍵就在於對以常識爲基礎的群體有所貢獻。
「今天,當我們回顧祖先們代代流傳下來的遺產時,我們看到的是什麼呢?那些直到今日都仍然存在於我們生活中的事物,正是他們爲了人類生活至今以來所成就的貢獻。」
「我們看得到開墾後的大地、鐵路與建築物。我們看得到傳統、哲學體系、自然科學、藝術以及用來處理人類可能面臨的狀況的技術當中,先人的人生經驗傳承、遺留下來的成果。這些成果都是對人類福祉有貢獻的人遺留給後世的產物。」
如果沒有前人的奉獻,我們不會晚上有燈可以用,不會有方便的汽車,不會有飛機可以旅行其他國家,不會有方便的手機、電腦、網路,不會有歷史與文化。
利用最能展現在自己的部分對群體有貢獻,如此我們應該能回復到最真實的自己,也應該能感受到生命的意義。如果生命能夠像這樣由各個獨立的個人相互合作一起努力的話,我們人類社會的進步將會無窮無盡。
我們該如何爲社會的利益作出貢獻?
找出並培養自己最出色的部分、最能展現自我的部分,爲自己作出貢獻,爲社會群體作出貢獻。
語言從遠古時代就是組成並維持群體的可靠工具,我們沒有理由不將之運用在結交夥伴與朋友上。
聽說阿德勒非常善於交朋友
「我身邊總是圍繞着朋友與夥伴們。多數情況下朋友都非常喜歡我。而且我能夠一個接着一個的結交這樣的好朋友。」
阿德勒得意門生、醫學博士W.貝蘭.華夫W. Beran Wolfe在著作裏寫「我建議我的精神官能症患者在巴士上或戲院裏向週遭的人攀談,只是爲了想找人說說話就可以,(中間省略)在車站、碼頭或戲院排隊等着買票的人當中,其實大部分的人都是和你們一樣孓然一身、也同樣害怕與人接觸。」
華夫的意思,想必是建議我們藉由與陌生人攀談,成爲付出較多的人。
爲何與伴侶之間的愛,需要社會興趣?
因爲伴侶之間建立的家庭是群體的最小單位。然而社會興趣又是什麼?
阿德勒提倡的「社會興趣」的意涵是什麼?
社會興趣簡單來說,就是感覺自己是群體的一員、與群體共同生活下去。
所謂社會興趣,借用 阿德勒的描述就是以「對同伴抱持關心、成爲團體的一員、盡可能對人類的福祉有所貢獻」爲基礎的態度。
要獲得社會興趣,站在與對方對等的立場是很重要的一環。也就是「學習從他人的角度觀看、聆聽與感受」的態度。
那麼,與伴侶之間的社會興趣是什麼呢?
各位只要試着想像自己用自我邏輯與伴侶相處的情況,便能夠深切的瞭解面對伴侶時的社會興趣爲何。如果非常自我,跟伴侶相處應該會常常起摩擦吧?
但是,當我們與伴侶的關係是透過社會興趣連結起來時,情況就會完全不同,阿德勒說社會興趣是雙方站在對等的立場,爲彼此貢獻的態度。你能夠對伴侶抱持關心、學習從伴侶的角度觀看、聆聽與感受、對這段跟伴侶的關係作出貢獻,如果真的可以做到這樣的話,可以想象兩個人的關係會跟很自我的那種是有很大的差距的吧?
兩人如果遇到問題,問題有其特定的結構,想要用解決一個人的問題的方法去解決是不可行的,想要充分解決這個問題,雙方就必須拋下自我,爲對方奉獻才行。
我們談到愛的人,其實愛的人會不只有伴侶,若一段關係中有考慮要養育下一代,那育兒的部分,也要考慮進去,愛的人不會只有自己的伴侶,還會有自己的孩子。
養育孩子會有什麼問題呢?似乎每個家庭的問題會不同,但這本書分了幾個大的項目,分別有孩子不服從父母、稱讚問題、以及愛過頭的問題。
每一個父母一定都是愛孩子的,我是這麼相信的,在我所遇到的成爲父母的人,都給我這種感覺。什麼是愛孩子愛過頭呢?
人類在幼兒時期形成的對於人生的根本態度,也就是所謂的生活風格。阿德勒認爲,一個人的生活風格之所以會與適應社會之間出現落差,正是因爲不用常識判斷,而只用自我邏輯的緣故。
使用自我邏輯的人,就只會追求對自己有價值的事物,即使他順利達成目標,也只有當事人得益,其他人則得不到好處。
使用自我邏輯的人,總想着要從他人獲得好處,卻完全不願意付出,他們只在意「別人能夠給我什麼」、「別人是否正注意着我」、「我所做的是否被充分肯定」。
社會興趣低與活動力皆低的人,這象限包含兩種類型的人格,其中一種是索取者,亦可稱爲依賴者。這類型的人想要從他人身上獲得所有東西,自己則完全不付出。小時候在溺愛之下成長的人,長大後極有可能成爲索取者。
所謂的溺愛孩子,就是會滿足孩子所有的願望。
因此,溺愛之下成長的小孩會誤以爲其他人都是爲了服侍自己存在,可以從他人身上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
對於孩子的溺愛,許多情況下都源自於父母心中隱藏着想要支配孩子的目標,「或許他想要孩子百分之百的依賴自己,也希望隨時將孩子綁在自己身邊,想要這樣支配孩子的人生也不一定」
被溺愛的孩子,他的想法只會是「你能爲我做什麼」而非「我能爲你做什麼」。
也因此在溺愛之下成長的小孩長大成人後,或許將會是社會中最危險的一群人。爲何會如此說呢?
在溺愛之下長大的人,只想要從他人獲得東西、不願意面對現實。想象一下這些人長大成人之後站在舞臺中央大展長才,腦中想得淨是如何從他人身上獲得想要的東西。
這樣自私的人一旦結了婚,在新婚階段或許還會站在伴侶的角度設身處地的着想,等到時間一久終究還是會把自我的邏輯套用在婚姻上,要求對方「要服侍我」、「要注意我」、「要肯定我」,如此一來雙方的關係應該不會順利,更遑論雙方都是自私的人,那麼婚姻破裂也是遲早的事。
中國的GDP遲早會超越美國成爲世界第一,而擔當這個國家的領導階層,將會是一胎化政策下在溺愛中成長的人物,對於受到鄰近國家的關注感到愉悅,同時也會盡其所能地從鄰近國家取得可用的資源。
這樣子只追求個人利益的態度,與人類從數百萬年前便採取組成群體的手段,恰好是相違背的。人類是爲了補償生物學上的劣勢才會組成群體。人類要再群體中生存,就不能只按照自我邏輯行事,而必須要遵循常識對群體作出貢獻。
如果每個社會上的人都是追求個人利益,那就會出現
賽局理論中有關個人如何決策的問題以「囚犯兩難」最爲知名,此外,「草原的悲劇」也是經常被引用的兩難困境之一。
公共草地上,有一群牧羊人,每一個牧羊人都想要多獲利一些,所以某個牧羊人就帶了大量的羊來放牧,雖然他知道過度放牧,草地可能會承受不住。但他依然獲利了,而後所有的牧羊人都跟進,所以草地牧草耗竭,悲劇因而發生了。
上述的故事,就是公地悲劇,是所有人的損失,甚至是跨世代的損失。但,你不覺得,身為人類的我們非常能能想像每個牧羊人的「理性」決定嗎?
因爲每增加一隻羊隻能增加利潤。
開始的代價是相對小的。草原的消耗,是由所有的牧羊人一起承擔。加上賽局理論的思維,雖然知道羊隻過多會損害長期草原上的產值,牧羊人一定會想:『如果我不去放牧,其他人也肯定會去的,那我豈不是看著別人爽爽賺?』
這樣的故事,似乎會在以下的前提不斷的重複發生:
草原是公有的,近乎零成本的使用
牧羊人可以從增加的羊隻上獲得所有的利潤
牧場的承載力因為額外增加的羊隻有所耗損
個人使用資源的成本小於社會的成本,資源被過度使用。
耗竭的草原在這個故事中,是一種誰都應負責任,誰都不負責任的狀況。
以下也是類似草原悲劇的例子:
此處的草原指的是一片由特定成員共同管理的土地,是公共財。公共財的使用必須遵循群體決定的規則,然而假設有心懷不軌的人抱持着「沒差我一個」的想法,未經許可就擅自使用草原上的資源。
但是逐漸地,覺得「不差我一個」的人便一個接着一個地出現,遲早草原會消失殆盡。像這樣因爲把個人的利益擺在前面,導致公共財無法成立的情況,便稱之爲「草原的悲劇」,用阿德勒心理學的說法來說,意指自我邏輯的橫行破壞了公共財。
爲了維持群體或社會的順利運作,就必須具備所有成員應該遵守的規則,但是,當這項規則因有人認爲「不差我一個」而遭到破壞時,擁有相同想法的人便會不斷增多,最後導致「草原的悲劇」般的情況,群體也無法繼續維持。
如果今天我們從「草原的悲劇」延伸出來,變成社會上的丟垃圾問題呢?
只有一個人丟垃圾,他覺得沒差吧。
有很多人都覺得只有一個人丟垃圾沒差吧。
就會看見自我邏輯破壞了公共財。「不差我一個」的想法讓社會崩解。
爲了不讓草原悲劇出現,爲了讓自己所愛的孩子遠離極度自我不管別人的個性,我們在愛孩子的同時,能不能同時也思考着,什麼才是對這個孩子是最好的呢?如何才能爲孩子帶來好的影響呢?
也許很多父母都會有孩子不順從自己的問題,阿德勒也遇過許多父母有這樣的問題,有的父母到阿德勒的兒童諮商所尋求該如何處理不服從父母的孩子。
有一名叫米爾頓的五歲半的男孩,他經常會扯下窗簾或打破碗盤,但是他只要被父母禁止某些事,就會出現呼吸過度的症狀他的母親總是溺愛他,到現在都還要幫他換衣服。
「你應該要讓孩子自己穿衣服。」
阿德勒如此對他的母親說,結果他的母親回答道:
「他自己穿的話會花太多時間,會來不及上學。」
對於母親的回答,阿德勒說:「萬一你的孩子上學遲到了,讓他自己嚐嚐遲到的苦果也好」
這就是不介入對方問題的態度。然後父母要做的只有讓孩子自己體會自己行爲帶來的結果,這也就是順其自然的結果。
讓他們體會結果之後,他們就能學會如何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會不會其實不是孩子不能接受這些所謂的「後果」,而是大人自己不能接受呢?
困難會讓孩子的勇氣看起來受到打擊,但是不讓孩子遭遇困難才是更有問題的做法。
在溺愛中成長的孩子長大之後將成爲社會中最危險的一群人。父母不要過度保護孩子,重要的是要讓他們親身體會自己的行爲帶來的後果。
不要過度保護孩子,那如果是過度稱讚孩子呢?
以稱讚培育小孩是正確的嗎?
然而,稱讚對方其實是一種產生上下關係的行爲,因爲人是透過稱讚,以高於對方的地位看待對方。
阿德勒心理學的基礎是站在與對方對等的立場,設身處地的思考,也就是橫向的人際關係。
以這樣的人際關係爲前提時,重要的是向對方表達感謝之意,而不是稱讚對方。
稱讚的行爲並非都不好,而是應該要慎選稱讚的詞彙,除此之外更好的方式是要表達感謝之意。
給與勇氣的本質是向對方感謝的心情。而給與勇氣也是將對方推向正確目標的行爲。
此外,稱讚的行爲也可能對被稱讚的一方帶來不良影響,有可能導致他們將稱讚視爲報酬的危險。行爲的動機就變成是爲了要得到受稱讚這個報酬才這麼做,當沒有獲得稱讚時便會因此感到不高興或不安。
從上述的說明各位應該也能夠知道比起稱讚,獎賞將會造成更多的問題。有些父母會跟孩子約定「這次考一百分的話,就買電動玩具給你」,但是這種做法有可能會培養出只願意爲了電動遊戲這項報酬而唸書的孩子,只要沒有物質的獎勵就不願意讀書。
阿德勒說:「個體心理學是要給與孩子們更多勇氣與自信,並讓他們知道困難並非是無法跨越的障礙,而是要把困難看作是要去面對與征服的課題。對於所有的孩子,我們都應該主張要致力於刺激他們精神上的能力。」
看到孩子苦惱,父母一定會覺得很可憐,但是,父母一定要具備不介入對方(孩子)的問題的勇氣。
父母必須要嚴格區分自己的問題與對方的問題(孩子的問題)
要區分是自己的問題或對方的問題很簡單。
只要思考誰會因爲不處理這項問題而受害,便能夠很容易的指出究竟這是誰的問題了。
如果確定是自己的問題,那麼就要設法不要讓他人來干涉;若是對方的問題,則即使身爲父母也不要介入,這就是嚴格區分自己與對方問題的態度。
當一個人在臨死之際對於自己的人生沒有任何後悔的話,對他而言,應該就是一段有意義的人生了吧。
阿德勒的書,大概在某一年以「被討厭的勇氣」一書,紅遍臺灣,興起一股做自己的風潮,好像不管在什麼年代,做自己這件事都很適合拿來被當成口號,但是,做自己真的這麼單純嗎,真的就是就算你被討厭也沒差嗎?
也許阿德勒有更多是我們可以去多理解的,今天的這本書的內容就到這邊,恩,我覺得很難做什麼總結,我覺得今天討論的內容也並非是什麼標準答案,所以,如果聽起來覺得不舒服的朋友,那就當成是聽見一個跟你想法不同的聲音就好,要不要參考或採納就隨意,大家都體會順其自然的結果,這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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