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即信息:内容创作者的过去和现在

今天来聊聊我对内容创作的一些看法。

内容创作者的再定义

大家会发现,一直以来,相比写公众号,做自媒体这些更接地气的叫法,我更喜欢使用「内容创作」这个更加官方的叫法。我想首先跟大家谈谈我对内容创作的定义。

在传统语境中,内容创作是一个更加广泛的通用概念,从作家,编辑,新闻记者等文字工作者再到摄影,录音,编导,剪辑等媒体行业工作者,大家都共享着同一个「内容创作者」的称呼。

通常来说,一个概念的范围越大,所描述事实的深度就越浅,所以,在互联网时代以前,所有内容从业者都不会用内容创作者这个宽泛的概念来介绍自己,取而代之的是自己的职位和工作内容,如上面所列举的作家,编辑等职业。

这个时代的内容创作行业,媒介和形式的差异性要超过一致性,所以基于不同媒介的创作工具和工作方式定义了不同的岗位,也定义了内容从业者对于自己身份的认知。

但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拓展了媒介的范围,互联网成为新的媒介,同时变成已知媒介的容器,以往各自独立的媒介忽然出现的外力整合到一起,重新定义为内容。

互联网是人类对现实世界的在虚拟空间中的投射,而网页则是互联网所存在的实际载体,现实世界的物理实体在虚拟空间中被抽离了载体而保留内容,以往冰火不容的媒介由此相容,相濡以沫,报纸,书籍,杂志所创造的静态视觉空间和唱片,磁带所创造的动态听觉空间和胶卷,显像管所创造的动态视觉空间,和谐统一地存在于由 HTML, CSS 和 JavaScript 创建,后端应用和服务器支撑的网页世界中。

由此,内容创作者产生了更加具体的定义,创作者即是互联网时代的记录者,表达者和传播者。你敲下的每行代码和文字,你录下的每句呢喃或哼唱,你拍下的每幅时间和光影,最终都是投向这片数字海洋的石子,以及随之泛起的涟漪。

媒介即信息

互联网的崛起让「媒介即信息」所代表的传播学理论重新开始流行,我曾经在知乎回答过一个叫做「如何理解麦克卢汉的「媒介即信息」?」的问题,在那个答案中,我是这样回答的:

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麦克卢汉对媒介的定义,这个词一定是工具。媒介的一般定义是中介物,信息载体。

但是麦克卢汉泛化了媒介的概念,媒介即信息。换言之,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传播媒介对信息内容的影响是不可忽略的。麦氏认为媒介是人的延伸,这种观点可以被认为是普罗泰戈拉「人是万物尺度」的继承。对人类来说,世界不是以一种客观实在的方式存在的,而是通过被感知的方式建模的。媒介即是延伸人类感知的工具,如果说信息内容是石膏,那么传播媒介便是雕刻刀,由媒介包托的信息可能是多样化的。我们在接受信息时,媒介的影响并非如此显然,其作用是潜移默化的。媒介定义了我们感知信息的模式,也决定了我们做出反馈的模式。

我们所处的时代的诞生

不同于上述宏大叙事的上帝视角,现实中,旧媒介时代到新媒介时代的过渡并非是一蹴而就的,变化是缓慢发生的,侧身其中的参与者所认为的新媒介并非是一个新世界的入口,而是已知世界的延伸,而参与者所做的则是不断的形态转换,将已经存在的内容从旧媒介(书籍,杂志,磁带,电影)转换到新媒介(电子书,电子杂志,数字音乐,数字电影),最终发布到互联网。

而互联网随之涌现了各种各样的网站,不断地传播和流通着上述数字资源。最终,亚马逊、阅文和公众号取代了书店和书籍;Napster,腾讯音乐,Spotify 取代了音像店和磁带;Youtube,Netflix 和爱优腾取代了录像厅和光碟。

新媒介的诞生也意味着旧媒介的重生,正如世界上最早的汽车司机是过去的马车司机一样,门户网站,网络小说,网络音乐和网络电影的最早的创作者同样是过去的编辑,作家,音乐制作人和电影制作人。

这些内容的产生,是旧时代的余波,也是新时代的先声。

而最终,就像汽车从专业人士走向寻常人家一样。公众号,长视频,短视频等内容形式的出现将内容创作的门槛也降低到了普通人,普通人的观点,想法和生活方式在互联网平台上得以传播。

我们看过很多精心编排的故事,我们也曾为之感动落泪,但只有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故事才真正引起共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远隔千里的无数人,分享彼此的生活,以及其中的快乐和痛苦,更让人感同身受,触动人心。

这不是大人物的故事,这是平凡人的生活,我们所有的文字,所有的话语,所有的的照片和视频,所有的评论,点赞和转发都是生活中的每一缕光,每一袭风,每一滴雨,每一次苦辣酸甜,每一次喜怒哀乐,最终变成数字海洋中的一颗颗石子,以及随之涌起的巨浪。

我是一个创作者,和你一样,记录,表达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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