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与创作者经济的新范式

Note:本文整理自笔者于2021年12月20日在SeeDAO元宇宙创造者嘉年华中的分享。

投资机构a16z的文章《The Overlooked Levels of the Creator Economy》开宗明义地指出:如今每个人都是创作者。

创作者既可以是“艺术家”、“音乐人”、“开发者”,也可以是任何拥有独特技艺的个人。

图:每一位B站up主,都是创作者的最好代表
图:每一位B站up主,都是创作者的最好代表

创作者将自己的技能、特长或爱好输出制作成为内容,吸引粉丝付费并以此赚钱谋生,由此催生的经济形式称为**“创作者经济”**。

投资银行高盛甚至将“创作者经济”视为Web3时代的重要趋势

图:高盛将个人创作者通过内容变现的“Creator Economy”列为Web 3.0的关键特点
图:高盛将个人创作者通过内容变现的“Creator Economy”列为Web 3.0的关键特点

创作者有四个段位,需要一步步打怪升级:业余爱好者(Hobbyist)--> 全职创作者(Full-time Creator)-->  明星创作者(Star)--> 顶流(Mogul)。

虽然人民群众的创造热情高涨,但事实是:99%的创作者都处于“业余爱好者”的小白阶段,他们:1)缺少时间和资本来将兴趣转化为事业;2)缺乏营销推广自身内容产出的能力;3)内容产出价值较低。但他们构筑了整个创作者群体的基础。

图:投资机构a16z将创作者经济分为四大阶段
图:投资机构a16z将创作者经济分为四大阶段

创作者经济正经历从“打赏”到“价值获取”的转变。

传统的模式更多是用户向创作者捐赠/打赏,比如直播“刷礼物”、给up主“充电”等等。这种模式下,创作者更像是一个“卖艺人”的角色。

而新的模式是,用户“认为创作者生产的内容对自己的生活有价值”,尤其是和健康、金融、教育和职业发展有关的内容,并愿意付费去“改善自己的生活”。

**有点类似对“个人专栏”的“付费订阅”。**目前Twitter、Youtube和微博等媒体平台已经推出了付费订阅功能(值得一提的是Onlyfans,2020年已经实现了20亿美金营收)。

图:Twitter推出付费的“Super Follow”功能
图:Twitter推出付费的“Super Follow”功能

**当人们为了“使自己变得更好”而消费时,更愿意付出高溢价。**类似在传统世界中,公司愿意出高价雇佣内部专业服务人士,比如内部顾问、绩效教练。

这与一般理解的“知识付费”也有微妙的区别:**我们不仅为了“内容本身”而付费,更是为了“与创作者的情感价值连接”而付费。**于是,诞生了一批愿意为了内容和创作者连接付出高价的忠实粉丝。

这些忠实粉丝和创作者的关系,不再是较弱的“消费即走”的形式。他们会成为创作者的门徒、学生、同学,甚至IP共创者。

相应地,创作者经济从追逐“大流量池”、广告驱动的营收模式,逐渐向“精品社区制、用户直接向创作者付费”的营收模式变迁

有个说法叫做**“100个忠实粉丝理论”**:创作者只需要维持一小群有支付能力的“忠实粉丝”,他们会为你创作的所有内容付费;如果有100位粉丝愿意每年为你付费1,000美元,就能实现10万美元的年收入,维持自己的创作

图:“100个忠实粉丝”模型,头部订阅者数量少,但价值贡献高
图:“100个忠实粉丝”模型,头部订阅者数量少,但价值贡献高

看似有着极好的发展前景,但创作者的痛点依然存在。核心在于两点:1)绝大多数创作者收入低;2)在与中心化流量平台的博弈中利益受损

收入,是令大部分创作者头疼的首要问题。

a16z举过南美市场的例子。在巴西,23%的创作者没有现金收入,50%的创作者月收入少于100美金。这根本不够支持他们再创作的热情。

再举国内“小破站”的例子。变现能力弱是B站up主的槽点:一个300万粉的头部up主,每1千粉丝带来的纯播放收益只有几块人民币,粉丝量和收益不成正比。

对初出茅庐的小白创作者来说,收入低的关键原因是缺乏制作出专业精美的内容的能力,踩不准“流量密码”,以及不知如何营销推广自身内容产出。

**这就需要创作者工具的帮助。**虽然各大头部平台已经推出了各种各样的工具/软件/插件来帮助创作者进行内容创作、推广、分析,但依然存在巨大的潜在市场机会(如服务创作者的SaaS工具)。

图:创作者经济的不同环节依然存在众多机会
图:创作者经济的不同环节依然存在众多机会

而Web3时代,去中心化技术的加成,则可以解决创作者在与平台博弈中利益受损的问题。

作为Web3的底层技术,区块链试图帮助人们把现实世界中的社会经济法则“平移”到赛博世界,甚至意在打造一个更柏拉图式的虚拟社会:去中心化、人人平等的乌托邦。

除了去中心化之外,区块链生态还有更为重大的划时代意义:在数字世界中实现资产“确权”

线下世界的资产权属可没有那么多模糊地带。我把它做出来或买下来,攥在手里,锁在家里,就是我自己的东西,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换言之,**线下世界的所有权确认成本极低、侵权成本极高。**现代社会,尤其在国内,要想偷/抢走别人的实体财产,警察分分钟就能顺着天眼监控把人拿下。

但在Web2的网络世界里,就不是这回事了。把别人上传的内容复制下载洗稿剪辑一下,几乎只是动动鼠标的工夫,没有任何成本。最后究竟谁才是真正创造这些内容的人,谁也辨不清楚。

所以,线上世界的所有权确认成本极高、侵权成本极低。

创作者往往没法第一时间意识到自己的作品被盗用了,回过神来发现偷走内容的人可能已经利用自己的创作成果获得了大量经济收益——并且很难维权和追回。

另一个隐藏的“拿来主义者”角色是Web2时代崛起的各大内容平台,抖音、B站、QQ音乐、小红书等等。

我们写帖子、发文章、做音乐、拍视频,但当我们挑灯夜战,耗费无数脑细胞终于创造了自己满意的作品,却发现产出的内容“事实上”并不属于自己,而属于我们创作和发布的平台。

像刘润讲的那样:**平台,利用你的内容,拿走你的数据,抢夺你的时间,去分析,去变现,去赚钱。**作为用户,和平台相比,我们几乎微不足道,只有微弱的影响力和微薄的收益。

举一个音乐人的例子。包括TME在内的头部音乐平台几乎垄断了音乐市场的全部流量,而刚出道的音乐创作者要想让自己的作品被更多人听到,只有选择将作品上传到这些中心化流量平台这一条路。

然而,这些平台的议价力极强,甚至会要求音乐人让渡音乐的版权以换取上线的机会,与此同时还要音乐人承担高比例的平台抽成。

我们可以看到,初出茅庐的创作者在与中心化平台的博弈之中,承担了两个损失:1)作品的版权;2)作品潜在的商业化收益。

但人们仍需要表达、需要创造。当现实世界愈加趋向严肃和单向度,虚拟世界是理想的出口。时代呼唤新的技术和方案,来解决旧世界中创作者的痛点和需求。

这一理想主义的展望,在Web3的宏大叙事中得以体现:**3.0时代,创作者要真正“拥有”。**拥有我自己的数据和内容,拥有我自己的权利和收益。我说了算,而不是平台说了算。

**创作者将作品直接上传到公链,就可以进行商业化。**并且,各类开发者、粉丝爱好者还可以基于这些内容做更多的延伸(比如IP再创作等),极大拓展作品价值的同时,还能给创作者带来更多的利润分成。

**区块链网络本身,只是一个“作品陈列馆”。**创作者拥有并保留版权、可以直接完成商业化,而不是加一道平台的环节来分取利润。

此外,创作者还可以发行有“限定感”和“稀缺性”的专属NFT。对创作者的忠实粉丝来说,这是一种**“social token(社交代币)”**,是用来表达和展示自我、确认彼此独特身份的“徽章”。

持有某个创作者的NFT,作为加入某个粉丝俱乐部的证明,可以在如下场景中创造价值:

1)赢取喜爱的乐队发行的NFT,可以获得来演出后台见面互动的机会;

2)为偶像氪金时获得NFT作为凭证,证明自己对idol的经济贡献;

3)在创作者初出茅庐时购买他们的NFT,能够在其未来走红后溢价卖出,获得“老粉红利”等。

未来,也许两个追星发烧友一见面,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握手say hi,而是扫一扫彼此的二维码(或者以任何别的形式)看看对方收藏的NFT,了解他的兴趣和贡献。

这就好像大家在discord私信看一眼彼此的共同服务器,就能确定这个人是不是同“DAO”中人一样。

玩法多样,层出不穷。**但究竟哪些创新才能真正为创作者提供价值,还需要漫长的求索和试错。**作为web3的亲历者和冒险家,我们能做的,也许只有望着那一丝曙光,举着火把向前探路。

一直蛮喜欢咨询公司BCG的那句:Unlock the potential of those who advance the world。也许Web3,对时代、对创作者的最大意义,用一种更理想化的方式表达就是:Unlock the potential of those who create a new world

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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