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名词,其实是同一个新型社会形态的三层面纱。
买卖东西叫商业,在网上买卖东西叫电商。同样的,你在物理世界中工作生活,叫现实社会;而你能够在物理和数字双重世界中工作生活,那么就叫元宇宙。
请注意,元宇宙并不等同于虚拟世界,不是VR和游戏,而是你真正能够与之交互,产生生产关系的社会形态——大白话说就是你能打工赚钱。
划重点啦:你在元宇宙中赚的钱,并不一定是法币,很有可能是类似游戏打怪爆的金币。只不过是可以用在任何地方的金币!
这是什么意思呢?比如你推了喵喵王,摇到了孝子剑,那么,你能把它装备到盖伦身上去大喊“我将带头冲锋”吗?
在元宇宙里...也是不可以的...
但是!你可以把孝子剑卖了换成金币,然后拿给盖伦买破败。
这其实就是B公司不认你为A公司做的贡献,但认你工作的产出(为全社会做出贡献)——现实社会中是法币,元宇宙中,则是“代币Token”。
因此,我对于元宇宙的定义是:
“元宇宙是通过一般等价物,让个体生产力能够跨越线上线下,以去中心化的自组织形式,形成复合生产关系的全域场景。能否在线参与社会分工,是衡量元宇宙的唯一标准。”(详细版可看这篇文章)
web3由于有英文有数字,很多人会觉得不明觉厉——而实际上它是最容易理解的一部分。
即:“元宇宙中所有生产资料的组合使用,是无需许可,有偿使用的”
上面用游戏做例子讲元宇宙,是否让你想到头号玩家?
很多人喜欢拿头号玩家来比喻元宇宙,我认为他们非蠢即坏。
因为,你以为自己可以在元宇宙里大杀四方,开心玩游戏就能赚钱,还能抱得美人归?
但实际上,如果英特纳雄耐尔没有实现,马爸爸还在发福报,你我这种普通人的状态
大概率是这样的:
因为所有资源与话语权都掌握在大公司手里啊社畜君!
你的个人信息,你所产生的所有数据,都是生产资料,而现在属于谁?属于web2霸主,大公司,平台方,福报提供者,路灯VIP们!
(托他们随意使用售卖的福,我们每天接到无数贷款和诈骗电话,真特么的!)
而在web3中,则属于你自己,如果你想卖,标注好价格与使用条件,有人使用了,产生的收益就会自动划拨到你的账户里。
想象一个场景:你呲吭呲吭种了一亩白菜,路过的人半天就给你摘完了。
如果是web2,那你就亏死了,只能在菜地上立个牌子:偷我白菜的木有小鸡鸡!
如果是web3,那你就笑开花了,虽然你不知道是谁摘了你白菜,但每被摘一颗,你就自动获得这颗白菜的收益。
这会带来的一个最大改变,就是公司制的消亡(更准确说是超进化)。
公司制存在的一个最大原因,就是能够在一个框架下,让生产资料与生产力能够获得最小摩擦的有效利用——
即科斯所说:“企业之所以出现,正是通过管理协调来代替市场协调并降低成本的必然结果。也就是说,通过企业组织生产的交易费用低于市场组织的交易费用,企业才得以产生。”
而在Web3时代,由于新技术的采用,人们能够以更小成本,更灵活的方式来组成生产关系,也就是说公司原本的大规模资源聚集型,会朝着小规模协作方向转变。
这样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原来是社畜努努力,老板换宾利,现在则是按劳分配(替代公司制的DAO介绍详细版看这篇)
(哇,你竟然能坚持看到这儿,一定是亲爱的达瓦里希了!)
上面的两层讲下来,其实最开始提到的新型社会形态已经呼之欲出了,那就是!
对,区块链去中心化,去的是什么中心——去掉的是救世主,神仙和皇帝,将一切权利交给人民。
国家是靠暴力机关维护及执行法律,而元宇宙与web3是靠区块链代码——Code is law
正是通过这个技术,我们才有可能不依赖资源掮客,资源寡头来协作。
区块链最大的特点,是可以在一段信息的存储,传递与利用中,摒弃掉“人”的因素。
听起来不咋地是吧?要知道,我们现在是信息时代,国家是信息,法律是信息,合同是信息,你支付宝的余额也是信息。
摒弃掉“人”的因素,意味着只要源头信息确定后,人如果要改变信息的成本会非常高。区块链的“链”的意思就是这个。
至于去中心化嘛,说白了就是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这一套系统的运行不是靠马爸爸的福报,小马哥的宝箱——不靠任何一个个体来掌握全体的命脉,而是让所有参与者自己动手来搭建与维护这个信息链条。
搭建与维护这个信息链条的人凭什么来做这件事儿呢?
靠报酬——代币——比特币
做这件事儿获取比特币的人就是“矿工”
请记住,“去中心化”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同样的目的,用什么样的手段达成的社会总成本最低,那就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