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eDAO IR的VincentZZH 在 SeeDAO澳洲据点 分享了他自己观察澳洲 Web3 生态的总结,目前主要是政策篇,后续他也有规划再写各种不同角度的文章
澳大利亚作为最自由开放的发达国家,投资市场对于区块链经济的接受度也很高。同时,其政府对加密行业和区块链一直非常友好,因而澳大利亚成为了不少加密机构的合规选择。
根据资料,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 Commission)定义加密资产的概念包括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代币(Token)、稳定币(Stable Coin)、NFT等,并对代币发行中的加密资产分类为金融产品和非金融产品两类。
澳大利亚对于加密业务有具体的要求,对于不同类型的业务,也有相应的牌照要求。值得一体的是许多加密资产和其他数字资产通常不被视为金融产品,因此您买卖加密货币的平台可能不受公司监管机构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 (ASIC) 的监管。
对于加密资产而言,目前的澳洲,对于这部分的界定还不够完善。目前政策下,最关键问题是需要确定加密资产是否是⼀种⾦融产品。
如果它是⾦融产品,则受澳⼤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 (ASIC) 根据公司法(the Corporations Act 2001)2001 年澳⼤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法案(ASIC Act)。
如果它不是⾦融产品,则它被视为消费产品,并受澳⼤利亚消费者法受澳⼤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 (ACCC) 的监管。
(有关加密资产和⾦融产品的进⼀步指导,详情见ASIC INFO 225)
然而,令人为难的是,⾦融产品的定义是在加密资产诞生和发展之前确定的,并未对各种新型加密资产的预期监管处理提供⾜够的明确性。业界报告难以确定⾦融产品和服务制度或消费者法律制度是否适⽤于他们的产品。
澳⼤利亚的⾦融服务监管制度在很⼤程度上以技术中⽴的⽅式运作。因此,虽然加密资产代表了⼀种相对较新的资产类别,但政府对它的管控还是相对宽松的。就大多数情况而言,加密Token被视为资产(当作某一种商品),⽽不是钱或货币。因此对于加密货币和法币的互换和交易将不受到澳洲政府的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加密Token可能被 ASIC 描述为证券、衍⽣品、托管投资计划中的权益或⾮现⾦⽀付⼯具。这将取决于对资产特征和持有⼈权利的评估。而在情况下,Token将作为金融产品,根据其特定特征受到相应的监管。
如果Token具有公司所有权、影响公司的决策中的投票权、分享未来利润的某些权利(例如通过股息或利润分享安排)或对公司剩余资产的索取权等权利,该种Token可以被描述为证券。
集体投资⼯具会被视为“管理投资计划”(MIS:Managed investment schemes)而收到监管。能够汇集资⾦产⽣集体回报的加密资产也会作为 MIS 中的权益部分,而受到监管。
一旦被视为是MIS,除了 AFSL 要求外,还有⼀系列与 MIS 相关的其他义务,包括信息披露等。
加密资产也可以被视为衍⽣品。比如**稳定币(Stable Coin)**就会被视为是一种衍生品,因为它的价格或价值与另⼀种资产或产品息息相关。当然其他的类似的代币和加密资产也是同理。
**纯加密货币(比如ETH,BTC)**通常不被视为⾮现⾦⽀付⼯具。但是,具有附加⽀付功能的加密资产或具有附加⽀付功能的加密货币可能是⾮现⾦⽀付⼯具。
如果资产或服务涉及⾮现⾦⽀付⼯具,它将是需要 AFS 许可证的⾦融产品。
在澳大利亚,NFT被视为是一种数字加密资产,代表一个独一无二的数码资料。一般来说,它作为虚拟商品所有权的电子认证或凭证。NFT的交易也不需要收到监管的许可。
随着技术的发展,对于NFT的赋能也越来越强。未来,NFT 会增加一系列的金融属性,那它将有可能被视为⼀种⾦融产品,这时 NFT 发⾏⼈需要持有 AFSL才能进行此种NFT的发行。
NFT 是否为⾦融产品,将取决于 NFT 的特性和持有者所掌握的权利。例如,赋予持有⼈分享发⾏公司利润的权利的这种NFT很可能是⼀种⾦融产品。同样,如果某种NFT被视为是⼀种⾦融产品,那么其价格或价值将与另⼀个指数或商品相关联。
NFT 额外考虑因素是它们在多⼤程度上被视为⽤于反洗钱⽬的的数字货币。如果将NFT视为是⼀种数字货币,那么允许⽤⼾使⽤法定货币购买它们的交易所可能会受到澳⼤利亚反洗钱法的约束。
目前,澳大利亚没有专门针对加密资产的监管法律,其监管框架由澳⼤利亚其他法律规定的原则结合而成,具体涉及到的法律包括:2001年公司法 (the Corporations Act 2001),*2006 年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 (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Terrorism Financing Act 2006),和 *2010 年竞争和消费者法 (the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信息来源:https://treasury.gov.au/consultation/c2022-259046)
加密资产二级服务商指的是澳⼤利亚的数字货币交易所和其他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包括经纪⼈、经销商、交易所和加密资产平台。⾃ 2018 年以来,在澳⼤利亚这篇土地上开展的数字货币交易所必须在 AUSTRAC 注册并满⾜ AML/CTF 合规性和报告义务,包括了解客⼾ (进行KYC) 、和持续的尽职调查、禁⽌误导或欺骗⾏为以及其他消费者保护措施。与此同时,通过这些服务商相关行为,也适⽤于澳⼤利亚消费者法和 ASIC 法案。
澳大利亚对于加密业务有具体的要求,对于不同类型的业务,也有相应的牌照要求。值得一体的是,许多加密资产和其他数字资产通常不被视为金融产品,因此您买卖加密货币的平台可能不受公司监管机构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 (ASIC) 的监管。
关于加密业务的监管,具体详情如下:
加密业务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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