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监管相关整体框架及现有监管情况初步理解—Leo

美国监管相关整体框架及现有监管情况初步理解—Leo

注:本文是本人在较短时间内对美国加密货币监管了解学习过程中的材料积累,用于交流相关问题时的基础辅助,并不具备严肃的相关问题研究报告水平,不免有大量疏漏及错误,任何反馈及指正多将帮助我对该问题的理解,在此表示感谢。——leo

整体框架

  • 初步理解美国的法律架构
  • 监管涉及的部门或主体目前的整体情况及重要事件
  • Tornado 事件的一些个人视角

整体视角阐述

在美国,加密货币(广泛的其他叫法如数字资产、Token、代币、加密资产等)的监管问题是一个复杂且庞大的话题,其复杂性包括了美国联邦与州的法律关系与管辖权、比特币以太坊与其他一般加密项目不同的定义与历史因素导致的区别对待,加密货币作为新技术的发展性、同时还包括对加密货币所涉及的不同事项,如销售(发行、挖矿、买卖、转移、运营、用户服务不同领域等)。这决定了要整体细致的了解加密货币监管问题是极庞大的工程,**但是预计可行的方法论是对于不同的加密活动,针对具体的监管部门(或未来有可能的监管部门)的最新政策及表态进行了解,同时要深入理解不同加密活动及资产主要对应的已有先例的监管活动的意义,即对不同的资产、不同的加密活动、不同的地区层面要明确分开来研究其监管问题,不可混为一谈。**从整体上看,美国的法律体系在多部门、双主权(联邦与州)的框架下,很难由一个整体或者部门来统一领导。形成一套相对可参考的法律法规体系需要一定时间,但是目前的情况来看,监管也从原有的荒野地带逐步走向成熟,甚至整体框架也已建立,如果粗暴的对比中美两国的监管差异,可以明确看到美国监管的多层次、多环节、多主体的监管框架与细节。本文试图从不同部门对不同的加密活动监管情况这一主线尝试理解现有的监管情况。

初步理解美国的法律框架

理解美国的法律框架是理解美国监管的基础,但是这一问题过于复杂,需要非常专业的人员才能真正讲清楚,所以在此只简单了解其大致逻辑。

整体原理:

美国的法律包括许多层次[1]的成文法和非成文法,其中最重要的是国家宪法,它规定了美国联邦政府的基础,以及各种公民自由。宪法规定了联邦法律的边界,包括国会法案[2]参议院批准的条约[3]行政部门颁布的法规、[4]判例法 源自联邦司法机构[5]美国法典是一般和永久联邦成文法 的官方汇编和编纂。 粗暴的对比中美法律体系,可以说国内是上下法,而美国则是相互交错,无绝对主导关系。

核心逻辑:合宪性

联邦法律和条约,只要它们符合宪法,在美国 50 个州和领地内优先于相互冲突的州和领地法律[6]但是,联邦优先权的范围是有限的,因为联邦权力的范围并不普遍。在美国联邦制的双重主权[7]制度中(实际上是三方[8]因为印第安人的保留),各州是全权主权,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宪法,而联邦主权仅拥有有限的最高权力。宪法。[9] 事实上,只要不侵犯任何联邦宪法权利,各州就可以授予其公民比联邦宪法更广泛的权利。[10] [11]因此,美国法律(尤其是大多数公民日常所经历的合同侵权财产刑法家庭法的实际“活法” )主要由州法组成,从一个状态到下一个状态,它可以而且确实有很大差异。

该法律框架对应各部门监管与各州监管之间的关系:

待补充(本部分内容过深入,需要专业人士进行单独分析)

监管涉及的部门或主体:

加密货币在美国的监管之所以涉及多个部门多个主体,一方面是由于美国法律体系本身管辖范围的复杂性,但主要原因还是加密货币本身的复杂性,主要包括了几个核心方面:

1、对比特币以太坊及其他资产本质的定义,这涉及货币、证券、商品、财产等不同领域相关的监管主体。

2、加密货币活动涉及发行、采矿、存储、交易、跨国转移、借贷、衍生品、套利、跨国际企业运营、黑客活动等,无法单独归类到传统的单一监管路径。

3、加密货币在技术和生态上处于早期,发展速度快,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具有一定不可预见性,在强调监管的背景下如何不妨碍创新的主题下具有较高的博弈性,不同部门、主体利益需要协调与沟通。

整体情况:

在美国,加密货币一直是联邦和州政府关注的焦点,在联邦层面,大部分关注点集中在行政机构层面,包括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美国财政部国税局(IRS)、货币审计长办公室(OCC)和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等,这些机构大量参与了监管相关的事项,但几乎没有制定正式的规则(来源:https://www.globallegalinsights.com/practice-areas/blockchain-laws-and-regulations/usa),但是需要注意的是,SEC 2021年以来的动作要加快很多,同时对加密货币掌握程度非常高。可以说 SEC 的动作将比其他部门要更有参考作用及重要性。

1、SEC:

整体管辖范围与态度:

SEC 通常对任何构成证券的代币或其他数字资产的发行或转售拥有监管权。根据美国法律,证券包括“投资合同”,美国最高法院将其定义为对普通企业的资金投资,合理预期利润来自他人的创业或管理努力。  SEC 诉 WJ Howey Co.,328 US 293, 301 (1946)。在确定代币或其他数字资产是否为“投资合同”时,SEC 和法院都关注交易的实质,而不是其形式。

在2021年,SEC 主席 Gary Gensle ( 曾在MIT开设加密货币课程,可以说非常懂加密货币),此前他曾经明确表示,他并非反对加密货币,只是不想因此放松监管。他相信数字资产可以促进经济进步并得到更广泛的使用,但需要在监管机构权限上更明晰划分。他认为虽然加密市场被认为是去中心化的,但现实情况是,大多数活动都发生在少数几个交易平台上,这些平台与代币发行人需要优化行业规则,加强信息披露。他指出了基本的市场原则,例如“反欺诈、反操纵、确保没有抢先交易、确保订单是真实的而不是虚构的”。在讲话中表明:Gensler 持续敦促 SEC 研究各个領域,当前至少有七項 SEC 正在密切关注的议题,包括:

  • 托管
  • 稳定币
  • 交易平台
  • 借貸平台
  • ICO
  • 去中心化金融 (Defi)
  • ETF (不限于比特币)

在这几个方面,Defi 项目几乎都涉及,可以说是可能面临全方位的监管关注。值得注意的是,SEC 在 2021 年加强了对数字资产的审查。特别关注的一个领域是交易所和其他提供计息加密账户的公司。新泽西州和其他几个州对著名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BlockFi 发布了停止和停止命令。(影响到现在很多 Cefi 平台)

相对明确监管范围:针对 ICO 的监管规则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明确其立场,即使在首次代币发行(“ ICO ”)中发行的代币具有“效用”,如果该代币满足要素,仍将被视为受《证券法》监管的证券豪威测试。

如果数字资产被确定为证券,则发行人必须向 SEC 注册证券或根据注册要求的豁免提供。对于根据联邦证券登记豁免进行的发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向“合格投资者”出售证券的限制较少。仅当个人投资者 (i) 是发行证券的公司的董事或执行官,(ii) 个人净资产(或与配偶的联合净资产)超过 100万 美元时,不包括投资者主要住所的价值, (iii) 最近两年的个人收入每年超过 200,000 美元,并且有合理的预期在本年度达到相同的个人收入水平,(iv) 最近两年每年的联合收入超过 300,000 美元,并且有合理的预期在当年达到相同的联合收入水平。参见 SEC 规则 501(a)(5)。核心关注点是一方面针对发行STO的规则,即通过符合一定的条例(Regulation D,Regulation A+等)
,在相关规则的约束范围内可以豁免在 SEC 注册即可发行证券。以及针对投资者的合格投资人规则。目前该路径基本没有太多项目采用,主要在于合规成本过高,并不适合一般初创公司。

重大案件

-惩罚:2019 年 10 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 Telegram 提起诉讼,指控该公司通过出售 29 亿美元(该公司的本地加密货币)筹集了 17 亿美元来为其业务融资。GRAM 将允许消息服务的客户使用代币作为 Telegram 生态系统内商品和服务的支付手段。SEC 试图禁止 Telegram 交付其出售的 GRAMS,该 GRAMS 使用Howey测试,监管机构声称是证券,没有正确注册。2020 年 3 月,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发布了初步禁令。SEC 认为未来代币的简单协议(“ SAFT”)——反映了常用的未来股权简单协议——以及随后根据 SAFT 交付的 GRAMS 转售,不能被视为两个孤立的阶段,而应该从整体上被视为发行证券的单一综合方案,产生利润。最终,Telegram 放弃了发行 GRAMS 代币的计划,并同意向投资者偿还 12 亿美元,并支付 1850 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惩罚:2020 年 10 月,联邦地区法院就 Kik 于 2017 年未经注册地发行数字“Kin”代币对 Kik Interactive Inc.(“ Kik ”)作出最终判决,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违反了美国证券法。更具体地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 Kik 未经美国证券法规定的有效注册向美国投资者出售证券。法院认定销售“Kin”代币构成投资合同;因此,是证券。Kik 辩称其私人销售仅限于合格投资者,但法院认为,即使是这些销售也不符合豁免条件,因为其私人和公开销售是单一的综合产品。作为最终判决的一部分,Kik 同意支付 500 万美元的罚款。

-和解:据 Ledger Insights 8 月 10 日报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宣布与 Bloom Protocol 达成和解。据悉,Bloom 于 2018 年 1 月进行了代币 ICO,筹集了 3100 万美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该 ICO 是未经注册的证券发行。根据和解协议,Bloom 必须向 SEC 支付 300,000 美元,将其代币注册为证券,并向那些在 ICO 中购买代币的人提供退款。如果不遵守,筹集的 3100 万美元将成为罚款

-和解:2019年9月,SEC就曾对Block.One提起起诉,起诉书称,Block.One向投资者提供了有关EOS的虚假和误导性信息,EOS是block.one提供的一种未经注册的证券。在这场起诉风波中,SEC给出的和解的条件是,Block.one需支付2400万美元的罚金。对此,Block.one欣然同意,并获得Block.one一项未来业务的重要豁免权。对于Block.one而言这笔罚金小菜一碟,仅相当其总融资额的近千分之六。

附:其他起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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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情况来看,SEC 对过往或未来对美国用户开展过 ICO 或者融资活动的项目是一逮一个准,只是看项目是否进入他们的视线。

相对明确监管范围:针对 BTC 期货和现货的监管

对于交易 BTC 相关的金融产品,现货 ETF 产品的批准 SEC 一直非常严格,多次拒绝比特币 EFT 产品申请。在今年的时候推迟了 ARK 基金提交的现货 ETF 产品,推迟到2022年8月30日,本次月底的表态将展现 SEC 对于现货相关产品的态度。

同时,在此前拒绝灰度ETF的回复**,详细讲述了对现货、交易相关的想法和担忧,是非常重要的可参考资料。(但内容太长,100多页pdf** https://www.sec.gov/rules/sro/nysearca/2022/34-95180.pdf),其中核心态度是:上市 ETF 的提议不符合旨在防止欺诈和操纵行为以及保护投资者和公共利益的标准。(始终围绕保护投资者及加密产品如何证明自己的清白问题上,可谓是抓住了加密货币市场最大的软肋,即自由度太高,各类不规范的活动太多,虽然证券市场也不干净,但是已经有了较为详细的规则,但是加密货币市场几乎无规则的运行了数年)

相对明确监管先例:对 Cefi 借贷等为用户提供加密账户公司的监管

*2022 年 2 月 14 日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 BlockFi Lending LLC (BlockFi) 未能注册其零售加密借贷产品的报价和销售。在这项史无前例的诉讼中,SEC 还指控 BlockFi 违反了 1940 年《投资公司法》的注册条款。为了解决 SEC 的指控,BlockFi 同意支付 5000 万美元的罚款,停止其未注册的报价和销售贷款产品 BlockFi 利息账户 (BIA),并试图在 60 天内使其业务符合《投资公司法》的规定。**这也就意味着 BIA 是为注册证券。**BlockFi 的母公司还宣布,它打算根据 1933 年的《证券法》注册新贷款产品的发售和销售。

SEC 主席 Gary Gensler 表示:“这是加密借贷平台的首例此类案例。” “今天的和解清楚地表明,加密市场必须遵守经过时间考验的证券法,例如 1933 年的《证券法》和 1940 年的《投资公司法》

之后 SEC 与 Blockpi 达成和解:2022 年 2 月 14 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已与总部位于新泽西州的金融服务公司 BlockFi Lending LLC(“BlockFi”)签订了同意令。SEC 发现,除其他外,BlockFi 未能注册其零售加密借贷产品 BlockFi 利息账户(“BIA”)的报价和销售,因此违反了《证券法》的注册和反欺诈条款以及注册条款1940 年投资公司法 (“ICA”)。BlockFi 同意支付 5000 万美元的罚款,停止其未注册的 BIA 报价和销售,并试图在 60 天内符合 ICA。

这个案例对于开展类似业务有着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也是这一波牛市带领传统资金入场的各类产品、企业未来面临的主要考验。

该部门最新趋势:

除了对 ARK ETF 的表态,目前最重要需要关注的点是 SEC 与 CFTC 管辖权的规划。5月16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Gary Gensler在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2022年会上表示,SEC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正在制定一份文件,将规定二者监管加密货币的分工。

此前,两大机构的主席已多次公开表态将对加密货币进行监管,SEC对证券拥有管辖权,CFTC负责监管美国商品及衍生品市场,两者是否有权监管数字货币以及由哪个机构来监管曾经引发多次辩论。

此前SEC 主席 Gary Gensler 在接受 Jim Cramer 采访时重申,比特币是他归类为商品的唯一数字资产。这让他了解到,他希望商品和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监管比特币并实施适当的比特币结构,然后才能推动监管现货比特币 ETF。

针对这一事件,其中比较重要的节点是:参议院法案将给予 CFTC 对比特币和以太坊的“独家监督”

https://decrypt.co/106661/senate-bill-would-give-cftc-exclusive-oversight-of-bitcoin-and-ethereum),拟议的法案,名为《负责任的金融创新法案》,是迄今为止提出的最全面的加密立法。该法案几乎没有机会在本届国会获得通过。但预计在 11 月的中期选举之后,它将在 2023 年获得机会。

该项法案将会给 CFTC 更明确的对比特币的监管权限,这项法案的通过将明确大量对比特币交易相关的监管问题。但是如果法案通过,也有助于对以太坊是否是商品的后续判断。

同时 CFTC 也成立了一个新的办公室用来改善对加密技术的了解及后续监管。新办公室将取代 CFTC 现有的金融科技团队 LabCFTC,该项目是 Behnam 的前任 Christopher J. Giancarlo 的创意。这位前 CFTC 主席也是一位拥有“加密爸爸”绰号的区块链倡导者,目前仍在筹备中。

小结:

从整体来看,SEC 在各部门中活动最为积极,同时也是既有监管实例最多的部门,但其监管核心是“证券”这一关键词,故在研究区块链项目的合规问题上,判断其是否接受 SEC 监管要求或尊重先有案例,资产的定义是最核心问题,但从目前情况来看,除了 BTC、ETH 外大部分资产都将很难逃脱证券的定义,特别是新发行的一些资产,一定会面临 SEC 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管要求

2、CFTC

整体管辖与态度: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是美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之一。CFTC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负责监管商品期货、期权和金融期货、期权市场。CFTC的任务在于保护市场参与者和公众不受与商品和金融期货、期权有关的诈骗、市场操纵和不正当经营等活动的侵害,保障期货和期权市场的开放性、竞争性的和财务上的可靠性。

可以理解如果一个数字资产还未并定义为证券,其衍生品的交易范畴主要由 CFTC 监管,同时这也是 CFTC 与 SEC 目前及在未来在监管权限讨论交叉最多的地方,也一定程度决定了后续监管的主导权。核心的事项如下:

美国参议员Kirsten Gillibrand和Cynthia Lummis正式发布了加密监管法案。它有可能为加密货币设定新规则,并将监管权交给商品期货委员会(CFTC)。CFTC作为监管机构或消除用户使用加密货币购买商品的税收担忧。该法案名为《负责任的金融创新法案》,是美国两党首次尝试为数字资产建立全面监管框架。

根据该计划,该立法将把最受欢迎的加密资产的监督权委托给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这将使强大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处于加密监管框架的边缘。该公告称:“符合商品定义的数字资产,例如比特币和以太币,占数字资产市值的一半以上,将受到 CFTC 的监管。”议员们认为,在监管加密货币时,CFTC应该发挥更重要作用,而不是SEC,因为加密货币更像商品而非证券。对于加密货币来说,CFTC 的监管似乎更友好一些。

同时,参议员宣称法案的目标是为加密货币市场带来稳定性和清晰度并保护客户。按照新法案的要求,稳定币发行者须持有与所有流通稳定币相等的高流动性资产,而且还要公开披露所持资产。

需要注意的是,SEC 的规模约为 CFTC 的五倍,并且其主席对区块链了如指掌,还要看双方最后达成的共识及法案的通过情况,如果能通过,可视为比 SEC 较为宽松的监管环境,但并不一定能覆盖所有数字资产,并且 SEC 仍将在证券领域具有最高话语权。

同时也需要关注 SEC 主席的舆论问题:近2.3数万人签定求助信希望SEC现任主席离职

依据国外请愿网站Change.org平台数据信息,现阶段有将近2.3万群众签定了一份求助信,规定股票交易联合会(SEC)现任主席Gary Gensler离职。求助信的控告如下所示:Gary Gensler参与了Citadel赤裸裸的买空和暗池乱用等方面的犯罪行为。因为未运行相关裸买空的法律,他犯过妨碍司法公正罪。假如Gary Gensler不准备执行SEC负责人的职责,大家要求他马上离职、我们应该一个公平的销售市场;SEC责任人应当维护投资人而非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SEC现任主席还因涉嫌根据Vanguard Group和贝莱德从业AMC Theatres和GameStop等加密货币有关证券的买空业务流程。行业专家表明这控告很严重,不仅因为Gensler出任的岗位,还因为SEC一直以来一直对加密货币有关企业采用十分强硬的观点。

3、IRS

整体管辖与态度:

2014 年 3 月,美国国税局宣布,“虚拟货币”,如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将由美国国税局作为“财产”而非货币征税。请参阅 IRS 通知 2014-21,虚拟货币指南(2014 年 3 月 25 日)。因此,拥有加密货币的每个个人或企业通常需要,除其他事项外,(i)保留加密货币购买和销售的详细记录,(ii)对出售加密货币换取现金可能获得的任何收益纳税, (iii) 对使用加密货币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可能获得的任何收益纳税,以及 (iv) 自收到之日起对任何开采的加密货币的公平市场价值纳税。

对于提交联邦所得税申报表的个人,出售作为“资本资产”(即出于投资目的)持有的虚拟货币的收益或损失在 (i) IRS 表格 1040 的附表 D 中报告,以及(ii) IRS 表格 8949(资本资产的销售和其他处置)。个人作为资本资产持有超过一年的虚拟货币的任何已实现收益均需缴纳资本利得税。个人作为资本资产持有一年或更短时间的虚拟货币的任何已实现收益均需缴纳普通所得税。IRS 要求在 8949 表格中,对于每笔虚拟货币交易,披露以下信息: (i) 对所售虚拟货币的数量和类型的描述;(ii) 取得日期;(iii) 出售虚拟货币的日期;(iv) 出售所得的金额;(v) 费用(或其他依据);(vi) 收益或损失的金额。应该指出的是,IRS 表格 8949 的记录保存要求对于那些全年使用加密货币进行大量小额商品或服务购买的人来说尤其繁重。

整体来说,人类无法逃避的两件事,一是死亡,二是税收。可以不必过多关注税收领域细节,它一定是最为详细的领域,并且具有较高的可执行度,同时也会有很多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成为一种常态。

4、OCC

整体管辖与态度:

美国货币总核查办公室,简称 (OCC),也译作货币监理局、货币监理署、通货监理局、货币主计长、货币监理官办公室、通货审计官办公室,是美国财政部下辖的银行业监管机构。监管全国银行(英语:national bank)与储蓄机构(Thrift Institutions),涉及加密货币的监管主要是在加密货币与银行交叉的领域,特别是托管相关的问题。

其监管主要活动包括:OCC 明确了银行参与某些加密货币活动的权限以及 OCC 授权银行托管的权限(https://www.occ.gov/news-issuances/news-releases/2021/nr-occ-2021-121.html)。其中这份信件原文是理解该部门对银行涉及加密货币托管最可参考的材料occ.gov/topics/charters-and-licensing/interpretations-and-actions/2021/int1179.pdf

以及对稳定币服务相关的指南:https://www.occ.gov/topics/charters-and-licensing/interpretations-and-actions/2020/int1172.pdf

5、FinCEN

整体管辖与态度:

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是一个政府机构,负责维护一个网络,其目标是预防和惩罚犯罪分子以及参与犯罪的犯罪网络洗钱、以及其他金融犯罪。FinCEN,由美国。财政部,在国内和国际运作,由执法机构、监管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三大主体组成。主要关注要点包括:

  • 金融犯罪执法网(FinCEN)防止和惩罚洗钱和相关金融犯罪。
  • FinCEN通过研究金融机构的强制性披露,追踪可疑人员和活动。

FinCEN 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机构,同时也很有执行力,FinCEN承担着国会赋予的职责和责任,作为一个中央收集中心,提供分析和传播数据,以支持金融业以及地方和国际一级的政府合作伙伴。

为履行其侦查和制止金融犯罪的职责,金融犯罪中心可以发布和解释法律授权的相关法规,强制执行上述法规,并协调和分析与授权给其他监管机构的合规审查职能有关的数据。FinCEN还管理需要报告的数据的收集、处理、传播和保护。对FinCEN数据的访问权是为政府使用而保留的。

根据《银行保密法》(“ BSA ”),FinCEN 对 MSB 进行监管。2013 年 3 月 18 日,FinCEN 发布了指南,指出以下将被视为 MSB:**(i) 虚拟货币交易所;(ii) 有权发行和赎回虚拟货币的中央虚拟货币存储库的管理员。**FinCEN 发布的指导如下:“根据 FinCEN 的规定,(1) 接受和传输可兑换虚拟货币或 (2) 购买或出售可兑换虚拟货币的管理人或交换者是资金转移者,除非限制或该定义的豁免适用于该人。” 请参阅 FIN-2013-G001,FinCEN 法规对管理、交换或使用虚拟货币的人员的应用(2013 年 3 月 18 日)。

整体上来说,FinCEN 目前主要涉及的主要还是在交易所领域,在美国开设交易所业务、或者类似加密Treasury 需要更多关注该部门的监管指南**。可以说 BSA 中的的反洗钱法是最为重要的一环,特别是涉及到资金的跨国转移等,包括稳定币、加密货币、稳定币与法币的兑换。其中最需要注意的是** DeFi。DeFi 是各种传统金融工具的无许可去中心化版本,专注于交换资产、借贷和创造合成资产。例如,Uniswap 是以两个智能合约形式托管在以太坊区块链上的去中心化交易所,以及一个公共的、开源的前端客户端。这最终允许任何拥有互联网连接的人与应用程序的其他用户交易许多以太坊原生代币。可以预见在未来,几乎所有的 Defi 都将会在这一方面面临监管的压力

6、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 OFAC ”)

整体管辖与态度:

OFAC, 即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The 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 of the 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它的使命在于管理和执行所有基于美国国家安全和对外政策的经济和贸易制裁,包括对一切恐怖主义、跨国毒品和麻醉品交易、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行为进行金融领域的制裁。OFAC直接隶属于美国总统战时和国家紧急情况委员会,经特别立法授权可对美国境内的所有外国资产进行控制和冻结,同时负责在对外经济和贸易制裁事宜上,与美国的欧洲盟国进行紧密合作。

它的主要管辖范围在跨国、恐怖主义等领域,也是本次 Tornardo 事件的主角。其中最核心的原因是 Tornardo 为其制裁清单上的组织提供相关服务,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 (OFAC) 制裁了虚拟货币混合器 Tornado Cash,该混合器自 2019 年创建以来已用于清洗价值超过 70 亿美元的虚拟货币。其中包括超过 4.55 亿美元被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DPRK) 国家支持的黑客组织 Lazarus Group 窃取,该组织于 2019 年被美国制裁,这是迄今为止已知的最大的虚拟货币抢劫案. Tornado Cash 随后被用于清洗来自 2022 年 6 月 24 日 Harmony Bridge Heist 的超过 9600 万美元的恶意网络行为者资金,以及来自 2022 年 8 月 2 日 Nomad Heist 的至少 780 万美元的资金。今天的行动是根据经修订的行政命令 (EO) 13694 采取的,并遵循OFAC 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对虚拟货币混合器 Blender.io (Blender) 的指定。OFAC 制裁的权力和完整性不仅源于 OFAC 指定和将人员添加到 SDN 名单的能力,还源于其依法将人员从 SDN 名单中删除的意愿。

整体上来说,OFAC 关注的是影响美国国家安全的非法金融活动,一切可以潜在被这些犯罪领域份子利用的协议、网络、应用都将长期受到影响,并且 SDN 是非常强的监管工具,后果很严重。强烈利空混币器、强隐私币等类似项目与赛道。

7、各州政府

整体管辖与态度:

这个问题过于复杂,每个州的法律差异极大,同时还要考虑与联邦法的交叉、故暂时无法进行进一步分析,仅罗列相关的政策用作参考,可以大致看出的是,州法律相对部门现有的监管活动,要更模糊,同时更多的是在尝试对加密货币与货币的关联上,并尝试厘清现有的货币法律框架对加密货币的适用程度。

虽然许多州根据现有的货币转移规则对虚拟货币进行监管,但具体的加密货币法律和法规因州而异。

可以在此链接查看详细的各州政策:https://pro.bloomberglaw.com/brief/cryptocurrency-laws-and-regulations-by-state/

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两个州:

开明利好:

怀俄明州

“购买、出售、发行或保管以虚拟货币形式的支付工具或接收虚拟货币以通过任何方式传输到美国境内或境外的某个地点”根据怀俄明州法律免于作为货币传输的许可。 怀俄明州。§ 40-22-104(a)(vi)

此外,怀俄明州金融技术沙盒,怀俄明州 。§§ 40-29-101 至 40-29-109; 021.0008.1 Wyo. Code R. §§ 1 至 8,明确适用于汇款许可。 怀俄明州。§ 40-22-104(b)

严格管理:

纽约

纽约金融服务部在 23 NYCRR §§ 200.1 至 200.22 颁布了针对虚拟货币业务的特殊“BitLicense”。几乎所有虚拟货币的商业转让、销售、购买或发行都需要许可证。 23 NYCRR 200.2(q)

根据纽约银行法第 641 条,从事法定货币和虚拟货币传输的企业需要 BitLicense 和传统货币传输许可证  。请参阅 BitLicense 常见问题解答 。

另请参阅 金融服务部关于虚拟货币的页面

引用城堡岛风险投资公司(Castle Island)合伙人、比特币倡导者Nic Carter的话,这些举动证明了“联邦主义正在按计划运作”。Carter说:“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美国的联邦性质将变得非常清楚,它是比特币最大的盟友。但美国不会有关于比特币的‘政策’,它将有50种不同的政策。这一情况决定了在各州的政策都具有很大的差异性。

8、其他部门动向:

美联储发布加密银行指导https://decrypt.co/107507/federal-reserve-releases-new-guidelines-for-crypto-banks

Tornado 事件后的一些个人视角

抛开各类推特、媒体的大量讨论杂音,试图还原这次事件的本质,可以看到 OFTA 对 Tornardo 的制裁是国家力量(涉及美国国家安全)对具体团队、应用、个人的制裁,悲观的看,在此基础下,技术、社区、号召、舆论等因素对该事件性质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无论是 aave、Pockt network 、Infura 等圈内项目对制裁的表态或者行动,不管是单纯的前端制裁、还是协议层的 Block,都不太能改变事件本身的性质,即在更大的监管力度下,目前行业的结构及技术都很难与之周旋,所以过多的站在协议、治理、技术细节上去看待这一问题反而会舍本逐末,不得要领。

特别想要探讨的一个个人观点是:加密技术架构可以让监管深入到毛细血管,即原子化的监管,比如在合约中加一条代码就可以直接实现从业务层面直接监管,并且很难绕过。而这种局面可能最终走向原教旨主义完全相反的道路(在技术上完全有可能),在此附上我之前写的一篇采访文章用于参考,其中涉及相关话题:https://mp.weixin.qq.com/s/Fudnz1t1KqwrD_T6ZoQTnw,抛砖引玉,欢迎指正。对于可能出现的这一局面,一般加密货币项目目前的产品形态很难阻止这一趋势的发生。

在这个话题下比较值得关注的事情是,ETH 2.0 验证者面临的税务监管问题:目前,看起来超过 66% 的信标链验证者会遵守 OFAC 的制裁规定。(Lido、Coinbase、Kraken、Staked 和 Bitcoin Suisse 的验证者节点网络占比超过 60%),虽然 PBS (区块提议者/构建者分离) 旨在防止验证者审查特定的交易,但相信 Coinbase 能找到办法确保它不会验证包含涉及 Tornado 交易的区块。(相关讨论:https://twitter.com/TheEylon/status/155891134825546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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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件事情后续的情况已经可以很好代表了大部分加密货币未来的监管局面。

其他关于本次制裁及行业相关活动的资料就不在此赘述,我个人仍为理解整体监管架构及逻辑更为重要一些。

最后简单总结:

1、美国整体监管部门已经过了投鼠忌器的阶段,他们现在完全清楚鼠在哪,器在哪。并且几乎形成了一整套的监管逻辑(但是还没有完全细化,很多领域仍然在博弈与明确),而现有的这一套逻辑几乎可以精确的打击加密货币的任一环节,未来行业需要关心的是,什么时候形成大规模、快速打击的能力,个人预计会很快(2-3年),而监管将彻底改变行业格局,特别是已经发展壮大的领域,如大规模融资项目、大规模应用 Defi、交易所、挖矿等基础性的领域。

2、未来业务如果在美国监管范围内(不光是本土)都将面临巨大的合规成本,但是同时也将有巨大的商业机会,合规(不光是法律层面,将涉及运营、技术、代码) As a service 将是一个不小的市场,比如 Blockspace 的财报披露在合规上的成本超过百万美金(信息来源:一个看过财报的专业的朋友告知,我个人看了财报,但是太长,没找到具体数据)。或者类似美国现有很多做加密报税业务的初创公司,链上数据分析公司都获得了不错的估值水平。

3、矛盾总是发展的主题,加密行业也一定会通过技术、治理等方面找出一些解决方法或者发展方向,但是可以预见的是,对比过去,这些活动面临更大的压力与成本,但是创新的火种仍然不会就此熄灭。同时行业的头部企业正在积极进行各种游说,这也将会对监管政策产生一定积极影响,其中最典型的是在各州政策制定过程中,各州高度依赖业内人士的说辞与建议,因为他们不像 SEC 那样专业(毕竟 SEC 的主席是行业最大的反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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