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V 共读会系列#03|The Revenue-Evil Curve: a different way to think about prioritizing public goods funding

“小 V 共读会”,或者说,“他的名字叫小 V”这个名字,是 PlanckerDAO 普朗克社区的核心成员老胡取的。名字的来源是取自当下年轻朋友可能不太听说过的一首老歌,叫《她的名字叫小芳》。

2022 年 10 月 28 日, Vitalik 在博客发表文章《The Revenue-Evil Curve: a different way to think about prioritizing public goods funding》, Vitalik 分析了对于排他性和竞争性不同的各类公共物品,以商业化方式获得一单位的经济支持,所必要的作恶的大小

Vitalik 博客原文链接:https://vitalik.ca/general/2022/10/28/revenue_evil.html

小 V 导读

本期主讲人 @Duyucheng

需要补充的几个东西,其一,是公共物品(Public goods)有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私人物品(Private goods)临近相关的概念有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私人领域(Private sphere),以及公共生活(Public life)、私人生活(Private life)。补充这些是想强调跟中国的宗法结构不同,古希腊是明确区分公共和私人的,引申一点讲,划分公共的边界的意义在于保证社会性,以及明确的共同基本利益,划分私人的边界的意义在于保证,个体自由,以及主权个人。其二,就 Vitalik 在该文章中提出的曲线主要是针对于处于公共与私人之间的混合物品或者服务,这个理念在去中心化社会论文中有所论述,关注这一类混合物品的原因在于很多线上和链上的物品或者服务,不能简单定义为公共或者私人。其三,排他性和竞争性,根据定义即竞争性是一件货品的竞争性由完全竞争到非竞争不等。这特性有时也被称为可减的(Subtractable)或不可减的(Non-subtractable)。有竞争性的货品被消费者行使消费时,会限制(或避免)其他消费者对该产品进行消费。或者说,一类财产无法被其他消费者消费。相反,完全非竞争性的货品要增加产量时的成本是零。换句话来说竞争性是从成本还有稀缺性的角度来考量的,也就是说如果一类事物生产成本为零,并且原材料及其丰富,那么它会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排他性定义是排他性(Excludability),在经济学中是指一类财货归某位消费者或某类消费人群所拥有并控制,对其他消费者具有排他优势 。其为一种生产或消费领域中的价值性外力(积极或消极地)影响一些人无法完全参与到自主的交换中。换而言之,排他性考量的角度主要是所有权问题

小 V 共读:The Revenue-Evil Curve

一、收入-罪恶曲线

文章的全名是,收入-罪恶曲线:分析公共物品投资选择的特殊方法。在本文中,Vitalik 分别分析了对于排他性和竞争性不同的各类公共物品,以商业化方式获得一单位的经济支持,所必要的作恶的大小。

上面这句话有点复杂,必须在如下两个前提下加以理解:

  1. 任何公共物品,商业化运营的实质都是以作恶换取经济支持

  2. 这里的作恶不带有道德判断的含义,事实上,公共物品提供者更可能是被迫作恶的

关于第二个前提,Vitalik 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在他看来,以下五类都可以被视作“恶”:

  • 由于产品定价过高导致的无谓损失

  • 由于产品定价过低导致的拥堵

  • 损害用户利益(比如在视频中植入广告)

  • Engaging in offensive actions through the legal system

这句我真的没懂他想说啥,但结合上下文看,他应该在谈维权的法律成本之类的内容,但我不太理解为什么这是公共物品提供者作的恶。

  • 放弃部分原则(B 站可能会变质,但永远不会倒闭)

明确了上述前提,我们来看他基于排他性和竞争性水平划分的几类公共物品分别对应怎样的 Revenue-Evil curve。

第一类:完全排他、完全竞争

第二类:完全排他、不一定具有竞争性

第三类:不一定排他、不一定竞争

第四、五类:难于构建排他性、非竞争

第六类:无法排他、非竞争

单纯从分类上看,Vitalik 没有讨论那些竞争但非排他的部分,我不确定这是出于什么原因,也许是因为 Vitalik 认为此类公共物品通常没有明确、可被资助的提供者。(因为经济学上这类公共物品往往是鱼塘、森林、水源等)

完成上述分析后,Vitalik 指出,使公共物品投资效率最高,意味着要投入那些 Revenue-Evil curve 最陡峭的项目当中。这意味着,假设没有获得外界的资助,该类项目自行商业化时,获取一单位收入所需要作恶的量最大

在这个模型下,大概可以得出排序——

最应该优先的是完全无法被商业化的项目,比如开源的算法;然后是可以适度商业化的项目,通过资助使他们的作恶被控制在合理区间,比如播客和音乐等等;再次才是那些高度排他的,资助仅能帮助他们微弱地转向,对社会的正外部性溢出并不大。

这个逻辑是足够直观的,但问题在于,这个曲线完全没有办法量化,进而也就没有办法以此为依据评估资助顺序。更重要的是,Vitalik 本人也已经意识到,即使只是尝试以此曲线作为评估依据,也会诱使公共物品提供者歪曲自己的曲线,故意作恶来骗取资助。

而且,事实上我们可以观察到,竞争性决定曲线端点,有竞争性时曲线右端点为零,非竞争性时右端点非零;排他性决定曲线斜率,排他性越高,曲线斜率越小,这两组映射关系是极其简单明确的。

因此,Vitalik 在本文最后指出,Renvenue-Evil curve 的实际意义根本不在于指导资助,否则只需要使用经济学上已有的竞争性-排他性框架进行分析即可。该曲线的本质是一个思想实验,最大的意义在于提供一种审视对公共物品补助的新视角——一美元的资助能减少多少的作恶。

二、一个实际案例 中国医疗体制改革

在大部分场合下,与其把“非排他性”理解成没有门槛,不如理解成利他,最直观的是开源软件,但还有一些不直观的情况,比如医疗。

在现在的一般视角下,医生这个职业与其他职业没有本质分别,医疗与其他产业也没有太大的不同。但医疗行业高度利他性的伦理要求(但愿世间人无病,何惜架上药生尘),与将其视作产业所带来的盈利要求是天然冲突的。

因此,当政府、社会不对其进行补助,而是让医疗以产业的形式自给自足的时侯,作恶曲线会呈现一个极端陡峭的斜率。

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原社长袁钟以前做过一个演讲,题目叫“中国医疗行业的信任资本到哪去了”,里面有一段内容,摘录如下:

市场经济两个目标:第一客户最大化,第二利润最大化。

什么叫客户最大化?如果我是个北京医院的院长,我恨不得所有北京人民成为我的病人,客户最大化。

什么叫利润最大化?所有小病变成大病,莆田系有 12 字方针——你有病,病很重,我有药,药很贵。12 字方针,我们这个行业的信任资本就这么摧毁了。

说到百度,不要怪老百姓,不好意思老百姓看病只能上百度,但是一上百度,谁给钱多就放在最前面,所以查的全是莆田系医院。

天上地上,天上百度,地上莆田,天罗地网。

按 Vitalik 的分析,就是袁钟最后讲的那个意思,完全利他的行业搞不了市场经济,这是政府和社会该负责的地方。

共读后:社区讨论

@Yucheng:关于 “Engaging in offensive actions through the legal system, which increases everyone's fear and need to spend money on lawyers, and has all kinds of hard-to-predict secondary chilling effects. This is particularly severe in the case of patenting.” 不太理解涉及维权的法律成本,为什么是公共物品提供者作的恶,专利是否算公共物品?

@York:文章标题虽然是 About prioritizing public goods funding,但文中探讨的主要针对的是模糊的 “公共物品”,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具有排他性质的公共物品。

Vitalik 文中列举的六个例子:

  1. Alice 持有 1000 ETH,想在市场上出售。

  2. Bob 经营一家航空公司,并销售航班机票。

  3. Charlie 建了一座桥,以收取过路费的方式支付修桥费用。

  4. David 制作并发布了一档播客。

  5. Eve 制作并发行了一首歌曲。

  6. Fred 发明了一种新的、更好的加密算法,用于进行零知识证明。

@Yucheng:分析竞争性与排他性,为何要引入 “收入-邪恶” 曲线?

@York:很多人误以为 Public goods 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其实不是。现实世界中的公共物品,多少会有一些维护成本问题,比如大家共享的公园,如果无人维护就会造成 “公地悲剧”。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共物品需要一些必要的货币化(而非公权力或行政手段),比如为公园收取门票。货币化其实是一种激励(激进式的市场解决方案)。举例:谷歌广告改变呈现样式以改善用户体验。

公共物品(Public goods):比如古希腊的庙宇、广场。

私人物品(Private goods):与个人领域和家庭相关。

柏拉图:人与动物/奴隶的区别是 Virtue,关注公共空间,过人类(城邦)生活。

  • Top of the line are "pure" public goods

  • Second priority is "naturally" public but monetizable goods

  • Third priority is non-commodity-like private goods

引发的思考

当社区成为一种公共物品?比如北邮链协,协会中的哪类资源(招聘、培训、教育类服务)可以作为公共物品?

@Eliade:引入社交代币,可以改变曲线的分布形态(曲线的形态取决于制度的安排),让一些模糊的状态变得划界更清晰而可合作。排他性(是否可搭便车)。

@Link:社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社交代币,可计算性就增加了。社区是一个 Hashtag,链上有无数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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