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V 共读会系列#08|DAOs, DACs, DAs and More: An Incomplete Terminology Guide

“小 V 共读会”,或者说,“他的名字叫小 V”这个名字,是 PlanckerDAO 普朗克社区的核心成员老胡取的。名字的来源是取自当下年轻朋友可能不太听说过的一首老歌,叫《她的名字叫小芳》。

2014 年 5 月 6 日, Vitalik 在 EF 博客发表文章《DAOs, DACs, DAs and More: An Incomplete Terminology Guide》,探讨了去中心化自主实体的概念,包括智能合约、自主代理、去中心化应用和去中心化组织。

Vitalik EF 博客原文链接:https://blog.ethereum.org/2014/05/06/daos-dacs-das-and-more-an-incomplete-terminology-guide

小 V 导读

Vitalik 于 2014 年 5 月 6 日发表的「术语指南」,旨在以 **D(去中心化)、A(自治化)、O(组织性)**为三大维度,尝试去定义其间存在的不同类型组织体。该文章是 DAO 层面实践的理论前身,先于 The DAO 的首次实验有整整 2 年的时间。这里所描绘的 D/A/O 组织体也不完全指代链上。因此,一个有趣的观察是理论和实践的对比。

小 V 共读:DAOs, DACs, DAs and More: An Incomplete Terminology Guide

本期主讲人 @kay yu

一、DAO 和 DO 的区别

在文中,分别讨论了 Smart Contract (Simple DA),Automomous Agents (A), DApp (Complicated DA),DO,DAO,DAC。Vitalik 对各个组织体的定义方式有 3 个特点:

  1. 从 “比较” 中定义个体

  2. 确定定义的同时,确定“未定义”(灰色地带)

  3. 对比特币本身的定义贯穿始终。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这篇文章里可以看到:

  1. Reputation-based DA 是 SBT/DeSoc 的前身

  2. Code is law 在组织学里的思考

  3. 对 Automation/Intelligence 程度的未来想象

Smart Contract 被 Vitalik 定义为一个简单的 DA,是 DA 的一种简单形式,类似于一个已经写死的动作。自治代理更像 A 的另外一端,而 DO 则是无数个复杂动作的结合。记录声誉的 DApp 类似后来 SBT 在 Crypto 生态中的位置。Automomous Agents 非人化的,做决策的是机器本身。

Vitalik 给出 DAO 的定义,关键就在于 DAOs == automation at the center, humans at the edges.

it is an entity that lives on the internet and exists autonomously, but also heavily relies on hiring individuals to perform certain tasks that the automaton itself cannot do.

组织体与非组织体的区别是是否有内部资金。DAO 和 DO 的区别则在于 A 是否有机器自制的部分。The obvious difference between a DO and a DAO, and the one inherent in the language,is the word “autonomous” 而 DAO 和 DO 都避免不了共谋攻击,但不同在于 DAO 中的共谋攻击是一个 Bug(没有将系统自治进行到底),在 DO 中却是一个(难以避免的)特征。

@York 补充 DO 像乡村俱乐部。DO 是不需要共识的,DO 是 Permissionless 的,DO 中即使存在角色的分级,有层级制度,但不一定有充分共识。

DOs and DAOs are both vulnerable to collusion attacks, However, the difference is this: in a DAO collusion attacks are treated as a bug, whereas in a DO they are a feature.

DAC 更像一个公司,组织可以分红。a DAC pays dividends. DAO 和 DAC 的区别是人参与到组织的角色,DAC 更像是投资者。

Vitalik 在这篇文章的最后,提出了一些问题,Between those two extremes, there is a large number of different paradigms to pursue.

  • How much of the intelligence should be in the core code?

  • Should genetic algorithms be used for updating code, or should it be futarchy or some voting or vetting mechanism based on individuals?

  • Should membership be corporate-style, with sellable and transferable shares, or nonprofit-style, where members can vote other members in and out?

  • Should blockchains be proof of work, proof of stake, or reputation-based?

  • Should DAOs try to maintain balances in other currencies, or should they only reward behavior by issuing their own internal token?

@K 读完这篇文章后想和大家讨论的问题:

  1. 后期的 DAO 实践在哪个角度上与 Vitalik 的设想相同?哪个角度上不同?

  2. 嵌入了 AI、高度 A 化的 DAO 会是怎么样的呢?它将发生在 DAO 发展历程的哪一阶段?

  3. DAO 必须要经历 DO 的阶段吗?

二、对上述问题的共同讨论

@Jason Jiao:“情感” 是 DAO 和 DO 之间很大的一个区别,有点像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之间的区别,关键就在于陪审团机制的引入。陪审团不同成员带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和情感,对行为的动因判定可能是纯理性判定所无法做到的。A 有个隐含的意思是指可信任的机制,不是将现实世界已有的机制自动化,而是通过非人的机制实现现实世界所不存在的一些机制,比如非托管机制。

@yihan:提出异议,即使在没有陪审团机制下的判定,法官掌握极大的权力,也会起到极大的影响。很多治理规则可以写成智能合约,从这个角度来说,AI 可能提高治理的效率。

@5660:据我了解,彭宇案法官其实没判错,实际上彭宇后续也承认自己撞了老人(后来媒体都对这件事保持沉默了)。但是会影响法官判决的,是媒体舆论。当时的王浩法官的判决和言论被媒体断章取义,导致王浩被雪藏了 16 年,一直在一个社区法院工作。王浩的遭遇,可能才让后续法官考虑错误的煽动的舆论,做出错误判决。如果法官做出了不符合舆论的判决,导致自己职业生涯像王浩一样受损,那么他们可能会做出错误判决。

@Link:Nouns 是不是也不可以说是完全的 DAO?因为其中的决策制定还是 “人治” 的。

@K:Vitalik 把 A 的程度做了一个谱系式的描述。我觉得 Nouns 是 DAO,但是是 A 程度低的 DAO。就像 Bitcoin 是DAO,也是 A 程度低的 DAO。但应该是比现在的 Community-first DAO 的 A 程度高。

@Nicholas:小 V 的关于 AI 的观点主要是区块链让 AI 不会那么集权。A 不仅仅是自动化的概念,智能合约可以实现很多以前无法实现的东西,比如链上的数据追溯,让生态更加开放开源,DAO Member 可以畅通地参与 DAO。

@wuyinge:有几个想讨论的开放性问题,如何看待 LegalDAO 以及关于 DAO 理念和现实的距离?AI 治理有两个方向的畅想,乐观来说也许平民也可以参与其中;悲观来说 AI 是否可能自动进化,而不是在发展中停滞?

@York:越来越清晰地感受到区块链是自带愿景的。我们认为区块链是自带愿景的,也是说区块链技术是带有对社会的明确诉求,清晰这种诉求,有助于加密公民自我公民意识的构建,并且明确区块链技术的价值取向。这也是我们搞 Vitalik 的核心原因。

三、相通性的其他观点

@yihan

即刻:

1. 今天所有的组织中最接近 Vitalik initial definition of DAO(下简称 vDAO)的可能是滴滴,饿了么,aka,打车平台和外卖平台。他们做到了算法指挥人类工作,只是算法非常中心化。如果能把算法上链,以及算法的修改权民主化,那么就完全符合 vDAO 定义。

1.1. 需要指出的是, vDAO 并不是不可以对线下产生影响。显然打车和外卖都是非常线下的事情。事实上,According to vDAO def: vDAO 「heavily relies on hiring individuals to perform certain tasks that the automaton itself cannot do.」,vDAO 可以通过人对线下产生影响,并通过 Oracle 来去检验成果,以进行后续的运行。

2. vDAO 提出的 Context 是比较人类和算法的工作关系:传统组织通常是人指挥人工作,或者人指挥人+算法工作,所以 Vitalik 试图提出一种算法指挥人的结构(「DAOs == automation at the center, humans at the edges.」)。这里的指挥主要指由算法代替大量人类「层级管理体系」的决策和工作分配机制。Vitalik 说的话当然未必是对的,我们不需要奉为圭臬,但 vDAO 这个概念在今天来看仍然是有价值的,即使短时内难以实现,但他仍然指给我们一种潜在的组织形态的发展方向。

2.1. 理想 vDAO 的难以实现的原因之一应当是目前的公链的算力还不足以以合理成本运行大型 AI model,以至于某些智能的独立的决策难以链上实现,另外就是在最初设计算法的Bboostrap 阶段 Necessarily 会有些中心化和不 Autonomous 的部分。

2.2. vDAO has a lot to learn from classic 「crowdsourcing」, 「collective intelligence」 algorithms, like Duolingo, which uses language learners' actions to help train translation language models.

3. 诚然,今天的很多 Self claimed DAO(下称 sDAO)并不是 vDAO, 但是使用「DAO」这个词仍然给参与者,建设者们一个特别的 Mental Model。也许每个人的 Model 不尽一致,但是也明显有 Overlap:去中心化,智能合约化,自由等。这样的一些 Mental Model 是可以影响人们的行为,进而影响 sDAO 们的发展,也许很多 sDAO 都不会最终变成 vDAO,但是也许会走出一条自己的路。

3.1. 另外其实今天很多 sDAO 的形态更像 Vitalik 当年 define 的 decentralized organization(DO): 「that is, in a DO the humans are the ones making the decisions, and a DAO is something that, in some fashion, makes decisions for itself.」因为sDAO大部分都是有一个由人共同决定的目标,而不是由算法决定的。由人决定的目标,通过多数投票通过,在一个最原教旨的vDAO中,会被称为「51% 攻击」。

4. Vitalik 原始的文章中一共提到了三个判断组织的维度,是否有资产,中心决策是算法还是人,具体做事的是算法还是人,这三个基本维度又引出了很多衍生维度,算法是应该跑在区块链上还是私人服务器上;算法的修改是自适应的,进化的,还是由人 Vote 的;资产的分配是基于贡献的还是投资的,等等等。也许更好的做法不是在「DAO」是什么上达成共识,而是在「DAO」有哪些可测量维度上达成共识(DAO as a multi dimensional spectrum),让每个 sDAO 可以有一个框架去 Position 自己,让每个 sDAO 可以选择一个对自己最有价值的维度去创新,而不是在每个维度都去追求变成一个 vDAO。

小 V 共读后:讨论的引申

@wingo

智能合约(智能体) ,包含数字资产、多方关系、自动化分布、公式的东西,关键词:数字资产和多方关系。前两段是定义,后面是描述,多边关系是固定的。

DA 是智能合约,是一个动作,多边关系是无数复杂关系的组合,DApp 分成两个分类,一个是完全匿名化的 DApp 另一个是署名化的,都有声誉的记录,类似于 SBT 在 Crypto 的地位。高智能的 Agents 是去人化的概念,做决策的不是人,做决策的就是机器本身,从简单到复杂做了类比 ,复杂的比如 AI 比起 DA 更难创作 ,是自治里的 Agents。

DO,先讲组织到底是什么「中心化的组织」人治的把规则用代码来书写,把执行放在区块链上,DO 不必要采用法律的框架,在下章节进行对比。

DAO,是一个自治化存在的,但也很依赖人去做,中心是自动化的,边缘是人类,中心化为主,人类为辅。

重点讲 DO 和 DAO 的区别,关键在于机器自治。独裁者经常说你让一群人去直接做决策,让一群人做信息化的来源,让大众做去中心化不同于防止权力的滥用,去中心化要做的是防止共谋的攻击,都容易收到共谋攻击。

DAO 共谋攻击是漏洞,有做个体的自由,第三波 DAO Community 又回到人治,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比特币 2013 年的 51% 攻击,大家最后选择 0.7 比特币像一个 DAO 但也像 DO。人治的,比特币很像低智能 AI+DAO+robots+boring old organization+tools。DO 共谋攻击是特性,好的时候是合理的治理,坏的时候是共谋攻击。罗马就算是共和国,也存在被代表,一小群人代表一大群人。

DAC 像一个公司,可以分红,股份可以购买可以交易,大部分 DAO 的代币是有流通性,大多数没有分红,除了Defi DAO Airdrop 像是分红,值得讨论。

@Jason Jiao:目前 DAO 缺少一种陪审团制度,比如社区法庭录像,英美法和大陆法的区别,英美法去叙述犯法的动机,惩罚可以取消考虑不同利益群体的看法。

@yihan:补充一下反例。陪审团在古罗马也有,罗马有一个职业就是律师,陪审团也不懂法律,律师会修炼巧舌如簧,西塞罗很擅长引导大众情绪,在没有陪审团的制度下,比如在中国法官的权力很大。

@Jason Jiao:同意你的反驳,不过把复杂性的东西引入。

@York:在我看来大陆法和海洋法是 DO 内的区别,我感觉 DO 像乡村俱乐部。

@5660:AI 治理有多大的空间呢? @Pablo:世界杯足球,电子裁判超过所有人,可以辅助,但 NLP 不太认同。 @yihan:Chatgpt 可以生成代码 ,对区块链来说智能合约可以写代码可以交互,大量的 DApp 有写代码可以交互 ,把 AI 放中心另一个放边缘,普通人也可以参与写代码,AI 也可以帮你写代码,AI 是用户交互页面。

@York:Vitalik 所说的 AI 有些像执行层和理念层的结合。

@kordelia:A 提升治理的效率,对行为带来改变,而不是让人靠近 Code。

- - - PlanckerDAO: Website | Twitter - - -

>>> 如果你也和我一样,共读完之后有一些认同的地方,可以分享给身边也有相同感觉的人。

Subscribe to PlanckerDAO
Receive the latest updates directly to your inbox.
Mint this entry as an NFT to add it to your collection.
Verification
This entry has been permanently stored onchain and signed by its crea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