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草》007泥巴

捕快们一直在犹豫,蒙面人就一直在等。捕快们不说话,蒙面人也不说话。最后蒙面人有些累了,就靠在一棵树上。黑色的纱布遮住了他的大半个脸,没人清楚他在想什么。
蒙面人可以靠在树上,但是捕快们不敢休息。这就好比屠夫杀猪的时候累了,可以坐一会,或者喝口牛奶,但是猪不敢坐,因为坐在地上的猪容易最先被抓到;也不能跑,因为屠夫对待逃跑的猪有一套自己的办法:他会先把这头猪的肠子掏出来晒干,再把其余部分和盐一起塞进这肠子里。我们知道,肠子里一般只装屎,怎么能把自己装进去呢?这样的恐惧让再勇敢的猪都屈服了。
现在捕快们不敢回答,又不敢跑,只好聚在一起抖腿。腿抖得很快,因为紧张,因为害怕。后来天渐渐黑了,蒙面人靠在树上一动不动,看起来就像死了一样。捕快们紧急商议,决定由他们之间最勇敢的人偷偷跑出去,如果蒙面人没有发现,那就说明他是真的睡着了,这样大家就都可以逃命了。但是有关谁是最勇敢的人这一点,大家颇有争议。有人说长得最高的人最勇敢,有人说杀的人最多就最勇敢,还有人说鸡巴越大就越勇敢。最后大家发现最高、最能杀、鸡巴也最大的竟然是同一个人,于是问题完美地解决了。那人很不情愿,走之前低声狠狠地骂道:“一群缩头乌龟。”他说这话的时候每个人都像乌龟一样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因为大家都发现蒙面人不见了。
但是那个鸡巴最大的人没有发现,因为这个时候他很气愤,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他突然发现鸡巴太大也不是一件好事。那根曾经让他引以为傲的大鸡巴,这个时候软软地耷拉着,成了大家让他送死的理由。在走了不远的地方,这位大鸡巴的捕快悄然无声地倒下了。
大家终于熬不住了,一齐跪到地上磕头:“不追了不追了,大侠饶命吧……”每个人磕头的方向都不一致,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蒙面人在哪里。蒙面人不出现,就没有人敢停,谁也不知道最先停的人会怎么死。磕啊磕啊,后来蒙面人淡淡的声音传过来,大家才松了口气,一个个躺在了地上。蒙面人说的话是:“希望你们记得说过的话。”这句话的意思是,只要你们不追了,就放你们走。捕快们争先恐后地点头,至于还追不追,这都是以后的事情,关键是现在大家都活过来了。每一名捕快都很高兴。
这个时候天刚刚亮,林间突然刮起了大风。这风来得突然,走得也突然,就狠狠地刮了一下,偏偏就把蒙面人脸上的面纱给吹掉了。更巧的是,面纱刚掉下去,朝阳就爬到了蒙面人脸上,把他那张脸照得金黄耀眼,生怕没人看见。事实上每个人都看见了,不但看见而且看得非常清楚,清楚到所有的捕快都瞪圆眼睛、张大嘴巴、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这种表情让他们看起来似乎很惊讶,又很快乐,并且成为了他们一生的定格。因为下一刻蒙面人无情的银针就贯入了他们的脑门。
蒙面人之所以下手如此之快、如此之狠毒,是因为他不想别人看到他的脸——这也是他戴着面纱的原因。但是面纱有风险,因为面纱随时可能从脸上滑下去,而面具就不会。蒙面人之所以不戴面具,是嫌面具太闷,戴着难受;而且如果他的面纱掉了,他只要把看到他的脸的人全都杀掉就好了。蒙面人不让人看自己的脸,可能有三种原因。第一种是长得美而且不想被人看到,这就好比一只善良的美杜莎,你看她一眼就会变成石头,但是她不想你变成石头,所以只好把自己的脸蒙起来了。第二种是长得丑所以不想让人看到,这很容易理解。如果一个人丑到会把人吓死的程度,他应该把自己的脸挡住。因为大家看到他以后都死了,最后就会只剩他一个人,他会很孤单。一个人如果孤单了,他就会去做一些不好的事情,比如自杀,比如杀人,但是他没人可杀,所以只能自杀了。第三种就是不想让人看到。大家都是人,我为什么要让你看我的脸?你看了我的脸给钱吗?如果你看了我的脸不给钱,你为什么要看我的脸?就好比一个人面对着廖先生不喊一声“廖先生”,廖先生就会把他的头砍掉。你为什么不喊我廖先生?你不喊我廖先生我会不杀你吗?如果我不杀你,你为什么不喊我廖先生?
王子在洛阳城里呆了三个月,然后收拾行李回了西域。因为潮生,洛阳城成了他在东方滞留最久的城市。洛阳城头的大旗、洛阳城内的大街小巷,那座耸立在洛水河畔的青楼,这些事物和潮生曼妙的身影在王子的记忆里缠绕、重合,并且永远地刻在了那里。在遇到潮生之前,王子以为嫖娼是世间最美妙的事情,但是当他牵着潮生的手、亲吻着潮生的脸时,才明白爱情才是这个世上最美妙的事情。潮生的声音萦绕在王子的耳边,比他听过最美的乐曲还要动听。
王子离开的那天潮生和他同骑了一匹马,从出城以后一直跑了很久。王子握住潮生的手说:“等着我。”潮生看着他,面色酡红,漂亮的大眼睛里满是不舍。王子接着说:“等着我来娶你。”那一刻天火辣辣地红,满地的野草疯狂地摆动。那一刻有鸟儿从天空飞过,世界默不作声。那一刻潮生紧紧盯住王子的眼睛,软在了他的怀里。
我们知道,王子说的是西域话,而潮生是洛阳人。但潮生能够听懂王子在讲什么。这是说潮生有语言天赋,不必靠在纸上写字来和王子交流。潮生和王子刚认识时带王子去吃萧家馄饨。长安萧家的馄饨味道鲜美,汤汁肥而不腻,是著名的美食。萧家做馄饨赚了钱,便在洛阳开了分店。王子站在萧家馄饨的门口,指着招牌对潮生叽里咕噜了一堆,把店小二看得一愣一愣的。店小二听不懂,但是潮生听懂了,王子的意思是他很喜欢吃馄饨,这一次要吃两斤。两斤是个不小的数目,我们假设一两五个馄饨,两斤就是一百个,假如不是廖先生边吃葡萄边吐籽的吃法,就得吃上好些时辰。但是王子是高手,高手都可以像廖先生那样吃东西,并且馄饨不用吐籽,所以王子很快就把馄饨吃完了。如同廖先生吃葡萄一样,王子吃馄饨不看数量,更注重效率。
除了馄饨,潮生还带王子吃庾家粽子、樱桃毕罗、冷胡突鲙、醴鱼臆等,这些菜名里有些字潮生不认识,所以她自己胡编了几个。比如吃醴鱼臆的时候,潮生就跟王子说这叫“酒鱼”,王子夹了一口,然后张大眼睛不住点头。王子的意思是,这鱼有酒味!潮生就胡扯,是啊,这鱼可以酿酒。王子说,鱼也可以酿酒!潮生继续胡扯,说鱼肉本身鲜香肥美,又兼具麦子的甘冽,如何不能酿酒。王子点头称是,二人交谈甚欢。王子也向潮生推荐烤驼峰。潮生问,驼峰不是骆驼的奶吗?王子说不是,说驼峰全是肉,骆驼的奶头在下面。潮生说,骆驼怎么这么多奶头。说这话时隔壁桌的吃客全朝潮生瞧,大概全没搞明白骆驼有几个奶头。王子朝他们解释,说驼峰不是奶头,是用来贮水的,他在家里研究过。但是吃客没有语言天赋,听不懂。吃客看王子叽里咕噜,心里害怕,一窝蜂跑了。
王子和潮生在洛阳城里四处吃喝,很快就把自己嫖遍洛阳城的计划抛在了脑后。
后来王子和潮生在那匹马上狠狠地做爱。那匹马不是青髯骅骝,不是老马,那匹马什么也不是,那匹马只是一匹普通的马。潮生趴在马身上,王子趴在潮生身上,潮生张开双臂抱住马脖子,王子张开双臂抱住潮生。马在跑,但是跑得不快,王子就在颠簸中来回抽动,并且坚持了很久。
等到做完爱要分开的时候,潮生才发现自己没有马可以骑了。因为他们从洛阳城出来只骑了一匹马,而且没有想到会骑这么远。之所以骑这么远,是因为他们在马上做爱,并且做了很久。现在只有一匹马,但是他们要去往不同的方向。如果王子让潮生骑马回去,他就得徒步走到西域,除非在路上能够再买一匹马。但是他的盘缠用光了,又没好意思找潮生要钱。后来潮生说,我们都别走了,把这马吃了吧。王子难以置信地看着潮生,却听见她接着说,你不是喜欢吃马嘛,吃完我们一起再去买两匹,我给你买匹好的。
于是王子又在东方的土地上吃了一次马。杀马的时候马把脖子伸过来,一声不吭。马死的时候血没有喷出来,而是垂直地往下掉,这使得马不像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而像一只盛满了血肉的容器。马的血从容器里溢出来,比它撒的尿还无精打采。王子呆呆地盯着血流,眼前突然出现了青髯骅骝,和那匹被自己吃掉的老马的身影,它们站在不远处一动不动,只有两对马眼睛直直看过来。
这顿马肉吃得王子心里发慌,嚼起来像掺了屎的泥巴。
王子回西域以后先去了一家客栈,因为他还没想好怎么和父王说求亲的事情。西域的皇族从来都是近亲通婚,以保证血种纯正。并且王子的祖先定下律法,严禁族人与东方民族结婚,理由是东方民族体力不够,会影响整个民族的后代素质。
王子的祖先之所以这么认为,完全缘于他十七岁时的一次经历。那个时候他身强力壮,并且性欲旺盛,偷偷跑到了巴蜀之地的一个小村落里。那天晚上月亮很圆,王子的祖先看见了一个牵着大黄狗的少女,少女刚开始发育,却在纤瘦中有一种别样的美感。王子的祖先扑了上去,先解决掉黄狗,然后强奸了少女。那是他的第一次,只知道狠狠发泄体内蓄藏的精力,完全忽略了少女痛苦的声音。等到完事了以后,他才发现少女已经死了。
王子的祖先长吸一口气,就跑回西域做国王了。那个小村庄找不到强奸犯,只好将这一切推给了牛鬼蛇神。村里建起了寺庙,并且从此成为了和尚们宣扬佛教的根据地。
王子点了一杯酒,他在思索自己的东方之行。在去东方之前,他是王子,是西域万千少女的宠慕的对象;后来他在东方的城市里做爱,在城市间的荒野做爱,在花开花落、月枯月圆时做爱, 在清晨的雨露与黄昏的虫鸣里做爱;后来他与山川、与河流做爱;后来他面朝东方,与太阳做爱。后来他爱上了潮生。现在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他要迎娶潮生,打破祖先传下来的规矩,他要在以后的每个清晨和夜晚,都和潮生做爱;并且要做上十年、二十年,做到周围的一切都老去。那时他会牵着潮生的手说,看啊,我们做爱的时候,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王子发现眼前出奇地亮,大地在他面前缓缓展开,未知而朦胧,花香扑面而来。
这个时候廖先生坐在店外吃葡萄。也就是说,廖先生和王子两大高手辗转了这么久,终于相遇了。在他们相遇之前,廖先生不知道王子,王子也不认识廖先生。在他们相遇之后,王子端起酒杯喝酒,廖先生砍了王子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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