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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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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1
均为2020以前的作品,以后再写都会即时更新:

《寸草》008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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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1
相遇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孟迟说。

《寸草》011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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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21
杀手是一个对情绪很敏感的人。我们知道,杀手杀人喜欢用匕首,贴近目标,舔舐恐惧的温度。我们又知道,对于一个杀手而言,恐惧才是最令人兴奋的东西。如此看来,杀手是一个变态。因为恐惧没有温度,能把恐惧都能感觉出温度,自然不是常态的了。

《寸草》010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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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0
相遇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孟迟说。 他的对面站着一个女孩,女孩身穿淡青色纱衣,栗色的长发卷在肩头,大大的眼睛在孟迟身上扑棱棱打着转。他们站在树林里,树叶婆娑摇晃,所以阳光打下来也斑驳在一起。阳光不停地斑驳,这让孟迟的注意力不能集中,所以他想了很久,才说出了这句话。 问题在于:相遇的确是一件奇妙的事情,但是你不能说出来。假如你说出来,就会让对方无话可说。这就好比你和某人做爱,完事以后说:做爱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对方也许会回答:嗯,的确如此。但如果你的表现不能让他满意,他就会说:哦,是吗?这样就很尴尬。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不能明确说出我们心中的感受。这就好比你站在廖先生面前,心里想他是一个没有鸡巴的砍头怪,但是嘴上还是要说先生好,不然砍头怪就要砍你的头。 有关廖先生有没有鸡巴这件事,我们讨论了很多。我们之所以推断廖先生没有鸡巴,是因为假如廖先生有鸡巴,就应该去强奸良家妇女。为什么廖先生有鸡巴就一定要去强奸良家妇女呢?因为廖先生打架很厉害,强奸良家妇女很方便。很方便不代表就一定要去做,但是这一点在我们推论的时候被忽略了。 于廖先生而言,强奸良家妇女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其不道德程度并不比砍头要低。相比于男人,廖先生更喜欢女人。因为从没有女人不喊廖先生先生好。这也就是说,廖先生没有杀过一个女人。廖先生此举被认为是为个人基因繁衍所作出的极端主义行为,成为了众矢之的。不过廖先生并不在乎,谁矢就砍谁的头好了。 事实上廖先生是一名处男。在廖先生这个年纪仍能保持处男之身着实不易。这归因于廖先生的砍头功。假如廖先生谈了恋爱,对方却不得不时刻称呼廖先生为先生。二者做爱,行至高潮之处却要叫一声“先生好”,实在是大煞风景。不仅如此,每日清晨睁眼第一句话不是“睡得好吗”或者“爱你”,而是“先生好”,活像睡上了私塾里的教书先生。此外,廖先生面目不详。面目不详的意思是,没有人知道廖先生长什么样,知道廖先生长什么样的都死了。可那些已经喊了“先生好”因而没有死的人呢?有人说廖先生有三只眼睛,有人说五只,还有人说廖先生有十二只眼睛,这十二只眼睛以左右鼻孔连线中心为圆心顺时针排列,每过一个时辰就睁开一个,这样你看着廖先生的脸就会知道现在什么时辰,上课有没有迟到。不管有没有迟到,一声“先生好”还是必要的。 综上所述,廖先生是没有谈过恋爱的。和十二只眼睛的砍头怪谈恋爱很累,因为不管什么时候,这十二只眼睛里总有一只眼睛是睁开的,这只眼睛看着你吃饭,看着你拉屎,看着你熟睡的面容露出奇异的微笑。对于廖先生来说,没谈过恋爱终归是件好事,因为谈恋爱容易上瘾。谈了恋爱的廖先生,可能就砍不动王子的头了。 关于王子和潮生的爱情,我们可以设想一个浪漫的结局:王子带潮生回到西域,说服族人,迎娶潮生,然后不停做爱。王子是一个做爱高手,风花雪月,雨露虫鸣,山川河流,日月星辰,但凡叫得上名字,王子都做过。王子完事后会点燃一根枯草,看着袅袅青烟说:做爱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对方会回答:嗯,的确如此。然后二人盘腿坐在床边,静默无言。 每一个和王子做过爱的人,都能感受到王子体内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她们会在一片寂静里漂上天空,看到天空里浮起一座巨大的荒岛,然后听见野草破土而出的声音。这个时候王子的脸边会笼罩一层朦胧的微光,模模糊糊看不清楚。即便如此,也没人会说王子有十二只眼睛,因为做爱远比砍头要快乐的多。也就是说,假如你能给别人带来快乐,就会得到别人的认可。 孟迟正是如此。尽管他说了一句蠢话,但这并不妨碍他头上的疤痕让女孩开心了一下。尽管他头上的疤痕让女孩开心了一下,但他还是说了一句蠢话。关于这句蠢话的回答,女孩既没有说“嗯,的确如此”,也没有说“哦,是吗”,因为面对着眼前这个奇怪的男孩,她的内心并无波澜。女孩生在一个特别大的大家庭,特别大的意思是前面有六个姐姐,后面有十五个妹妹。女孩排名第七,所以名字就叫阿七。以此类推,最小的那个就叫二十二。用数字作名字是一件让人很没有存在感的事情,这就好比王二张三李四,听起来像是猪圈里捡回来的。因为数字只是一个代号,不具有字面上的象征意义。关于象征意义,我们可以如此举例:假如一个女孩名字里有月,我们会觉得她像月光一样皎洁纯净;假如一个女孩的名字里有雨,我们会觉得她像雨一样轻盈缠绵。但假如一个女孩名字叫二十二,我们就会猜想她是有二十二个鼻子,二十二条腿,或者是二十二根头发。没有人会觉得二十二是第二十二个孩子,因为这对夫妻的生育能力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 关于用数字做名字,在一部分人看来,却又是另一回事。比如老皇帝就喜欢叫自己九五之尊。我们知道,九加五等于十四,而二加十加二也等于十四,这说明二十二应该和老皇帝一样受人尊敬。对于以数字为信仰的人来说,这样的一个推理已经足以让他们对二十二拜服了。 阿七此次离家,是奉父亲的命令寻找一个宝物。此物形状、色泽不详,但据说是一枚青色的珠子。至于它到底是不是珠子,又是不是青色,没有人能够确定,毕竟没有人见过。传说海中有一种神秘的生物日夜修炼,吞吐天地气息,待到功成就会死去,从嘴里吐出一枚珠子。该珠可以将海水中的盐分结晶出来,大大提高生产力。对此很多人表示怀疑,因为这种神秘生物在死之前不可能把珠子喷到天上去,珠子从嘴里出来就是进入了海里。既然珠子在海里,又可以让海水的盐分结晶出来,那海水怎么没有变淡呢?此外该神秘生物把珠子吐出来就死掉,实在是活得很没尊严。生物皆有追求自由之权利,神秘生物会甘愿用一生吐一枚奇怪的珠子吗? 只需稍加分析,我们就知道这样的传言根本说不通。但阿七的父亲对此踌躇满志:反正不找白不找。有人会说,这说明阿七的父亲很有钱,有钱人才爱找闲事做。严谨一点说,这也不一定,因为阿七的父亲有二十二个免费劳动力,阿大和二十二的年龄差可以保证延续二十多年的劳动力供应。每当阿七的父亲预测到数年后可能会出现的劳动力不足,便会琢磨着再生几个。 阿七由长安行至洛阳,旅途劳顿,便在洛阳城内休息了两天。于是两天零四个小时前,阿七和孟迟在洛阳城外相遇,那个时候阿七要进城,而孟迟在洛阳城外徘徊;两天零四个小时后,阿七和孟迟再次相遇,这个阿七要离开洛阳城继续向东了,而孟迟仍旧在洛阳城外徘徊。 孟迟之所以在洛阳城外徘徊,是因为他杀了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靠城门太近容易被抓;更主要是没钱,假如有钱,大可以雇一辆马车四处驰走,岂不潇洒快活?所以说钱是个好东西,孟迟之所以窝在城外的小树林里,就是想抢劫,从而变得有钱。因为从洛阳城出城向东,这里是必经之地。 孟迟在树林里精心布置了两个陷阱:陷阱一和陷阱二。因为是陷阱,所以不能说,一说别人就会知道。孟迟布好陷阱后斜靠在树干上,耷拉着脑袋,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耷拉着脑袋可能是因为耍酷,也可能是撑不住脑袋。毕竟吃了两天的毒蘑菇,脖子上的神经差不多都麻完了。 这个时候阿七来了。 阿七不紧不慢,步履轻盈地来了。 孟迟眼睛一亮。 在孟迟的印象里,阿七有着大大的眼睛,绵柔的长发,并且总是孤身一人。阿七也是这么想的。 但实际上阿七的父亲给阿七配了三十名保镖。这三十名保镖的职责就是保卫阿七这名免费劳动力的人身安全并且不被发现。保镖们尽职尽责,所以在阿七没进小树林的时候他们就发现了孟迟这么个奇怪的家伙,半死不死地倚在树上,嘴里咀嚼着一株奇怪的禾本科植物。这三十人里有军事家物理学家生物学家之类,可以全方位保障阿七的安全。发现孟迟后,他们立即召开第十九届三十人会议,以决定孟迟此人的生死。 这些事情孟迟一无所知,所以他笑得十分开心。第二次偶遇更加坚定了孟迟追求女孩的信念。关于如何追求,孟迟暂时没有办法。但只要决定追求,总会有相应的办法。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紧跟着女孩,毕竟一旦走散,可没有那么多办法再遇见了。 他忘记了自己设的陷阱:陷阱一和陷阱二。 三十人会议对孟迟提出了两个完全相反的处理对策。军事家认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可以先对孟迟进行暗中观察,待到充分了解后再出手,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物理学家则提出了非典型作用定律,即两个物体之间距离越小,发生碰撞的概率也就越大,因为异性之间是相互吸引的,所以应趁早除去孟迟以绝后患;生物学家通过孟迟咀嚼禾本科植物推断出此人的杀戮欲望较高,也同意直接处理掉他;医生却认为,孟迟此人歪头斜脑,远看阳气衰弱,定是脾气不足,并不具有威胁能力,所以不应滥杀无辜…… 说是这样说,但是提出的意见有没有人听,又是另一回事。三十人中有一名杀手,这个杀手从不露脸,也从不参加三十人会议,他只是静静观察着猎物。当他觉得可以出手的时候就会出手。所以经常出现这么个状况:三十人会议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突然发现讨论对象已经暴毙。学者们通常会大怒,因为觉得自己的学术权威受到了藐视。然而他们没有办法,因为他们手无缚鸡之力,只能搞搞学问。假如在这荒郊野外被杀手宰了,似乎也讨不到什么好处去。学者们只好一个个唉声叹气,说些世风日下,文人势轻的气话。这个时候杀手从天而降,遥遥立在远处,在飒飒世风下衣袂飘飘,很是潇洒。 杀手确实出手了。因为他察觉出孟迟对阿七具有多余的想法。

《寸草》009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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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0
十年不是一个很短的时间。如果一件事我们做了十年,即便成不了专家,也可以说精于此道。潮生抱着王子的头在房间里哭了十年,等到哭完她就老了十岁。这十年里潮生悲痛莫名、一心一意地哭,竟然练就了泛泪成河的绝技。泛泪成河的意思是,只要潮生哭上一分钟,就能保证洛阳城一天的供水。时下老皇帝迁都洛阳已经十余年,无时不在招揽各类人才,意图解决洛阳城的供水问题。老皇帝治下国力昌盛,人才济济,这其中不乏名闻天下的有识之士,比如著名的探案爱好者、好使令牌的某。但多一个人才就会死十个平民,因为洛阳城缺水,而人才喝的水又比平民多。 我们知道,洛阳城位于洛水河畔,为什么会缺水呢?这得从十年前的一场怪事说起。原来十年前一个农夫在洛水边准备过河。农夫哼着小曲,一晃一晃地在路上走,突然发现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个人头。那个人头漂在河面上,随着河水的波动艰难地起伏。农夫之所以一眼看出来是个人头,而不是鸟窝或者草球之类,是因为他经常看到情侣在小树林里搞研究。情侣在小树林里搞研究的时候头漂在灌木丛上,也是摇摇晃晃、起起伏伏。发现人头后农夫想起了那些研究,小和尚就直挺挺地竖了起来。 但很快农夫发现了问题所在。因为研究总是在小树林,从没有在河里搞的。在河里搞研究,水势湍急,不好把握体位。溺水了怎么办?小和尚被鱼咬掉了怎么办?这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所以农夫就走近要瞅个究竟。 农夫看到一个人头。看到人头并非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即使水势湍急,也阻挡不了游泳爱好者的热情。但是这个人头面无表情,以双耳连线为轴,在河面上来回翻滚。若是仔细观察,便可以看到脖子断口处泛着寒光的白骨。农夫吓得一屁股坐到地上。这个时候人头自河中飞起,落到不远处,急急地朝洛阳城里去了。农夫看着人头打在地面上的影子,幽幽的一团,寡淡而阴郁。农夫一下子就软了,而且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硬起来过。 潮生躺在床上看画册的时候,农夫已经把这件事报告给城里的老爷了。说洛水河里有一个人头,并且飞了起来。那老爷腆着肚子坐在椅子上,一双胖手不停地在肚子上摸。老爷慢吞吞喝了一口茶,然后开口:“飞了起来?人头还能飞起来?”老爷的意思是,这不科学。凡是不科学的事物须加以消灭,于是老爷下了命令,把农夫的头砍了。 刚砍完农夫的头,就有人来报,说有百姓喝了洛水河的水死了。老爷不信,慢吞吞喝了一口茶,然后开口:“喝水死了?洛水还能有毒吗?”老爷的意思是,这不科学。凡是不科学的事物须加以消灭。于是老爷不顾部下阻拦喝了一口洛水河的水,过了一会就死了。 这事惊动了朝廷。老皇帝派验尸官查验老爷的尸体,验尸官围着尸体取样切片观察了半天,最后竟一无所获。这个时候老皇帝头簪钿合金钗,身着紫金凤袍,眼波流转,身形婀娜,与平时不大一样。所以验尸官颤颤巍巍汇报观察结果的时候老皇帝没有生气,而是微微一笑,甚是妖娆。笑完老皇帝下令让验尸官喝洛水河的水,于是验尸官也死了。城老爷和验尸官都喝了水而且都死了,所以老皇帝推断出洛水有毒。 老皇帝命某彻查此事。但洛水有毒的消息已经在洛阳城传开,城内人心惶惶,乱成一锅粥,眼见没有水喝,老皇帝也没有办法。这说明即使是老皇帝,也有办不到的事情。老皇帝没有水的时候可以抢别人的水喝,但是大家都没有水的时候就无处可抢。假如别人没有水你却非要从别人那里抢水,就有可能被打。但是老皇帝不能被打,所以老皇帝很无奈,别人也很无奈,大家都很无奈。当大家都很无奈的时候,就需要一股神奇的力量来打破僵局。所以这个时候城内一座高楼里传来潺潺水声,有很多的水从楼中溢出。这些水流到街上,流到城外,似乎无穷无尽。 老皇帝见到有水可以喝,心中十分高兴。作为一名老皇帝,当突然有水的时候应该第一个品尝一口,以显示圣帝明王的尊贵身份。但假如水里有毒,就会和城老爷和验尸官一样死掉。所以这水他不能喝,而是应该让亲信来喝。假如亲信不喝,那就证明亲信不是亲信,就可以拉出去砍头;假如亲信喝完死了,那连头也不要砍了;假如亲信喝完没死,则存在两种可能:要么水里没毒,要么亲信可以抗毒。假如亲信可以抗毒,就可以把亲信的头砍掉,放血救民。假如水里没毒,那只好找个机会再杀了。 那亲信生得十分俊俏,听得老皇帝这话,立马露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亲信的意思是,你忘了这些日子的床笫之欢了吗。老皇帝并没有理睬,水很快就灌进了亲信的肚子里,亲信跪倒在地,双手捂住胸口,紧皱眉头,面色痛苦。 但亲信最终没死。面色痛苦可能是因为喝冷水坏了肚子。这说明水没毒,但是亲信可能有毒。于是老皇帝下令把他扔到了洛水里。 这之后洛阳城的居民靠潮生的眼泪聊以度日,连老皇帝也是如此。老皇帝坐在皇座上,夜不能寐,便取出潮生的眼泪,小品几口。潮生的眼泪被装在秘色瓷制的杯子里,晶莹透亮,甘甜微苦,让老皇帝尝到了爱情的味道。老皇帝想起在她寄人篱下时那个帮助她的男子。她叫他某哥,他叫她某儿。老皇帝其实有个很好看的名字,但是她不让人知道。假如有人说出了她的名字,那个人就要被砍头。所以关于老皇帝,我们知道的事情其实并不多。我们只知道在查验城老爷尸体的时候老皇帝头簪钿合金钗,身着紫金凤袍,眼波流转,身形婀娜,与平时不大一样。 不仅老皇帝,每一个喝了潮生的眼泪的人,都会想起自己的初恋。花前月下,帐前饮酒,昼听笙歌夜醉眠。这十年,对于洛阳城的居民而言,好似梦境一般。十年间太阳照常升起、照常落下,天上的白云卷起来又舒回去,而风来来回回地吹。十年间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酒楼茶色生香、小贩沿街叫卖,繁华衣巷,笙箫相和。十年后潮生从房间里走出,看太阳升起又落下,看白云卷来卷去,风来来回回吹。然后潮生抹抹眼睛,从梦中醒过来。 潮生醒了,也就不哭了;潮生不哭,洛阳城就没了水源。这水不是突然没有的,因为潮生不哭了以后,已经出来的眼泪还没有流完。等到大家发现没水了以后,一个个都睁大了眼睛。酒楼不茶色生香、小贩不沿街叫卖、衣巷不繁华,也没有笙箫了。所以我们可以说:水流杳杳而止,方知潮生一梦。 没有了水,但生活还是要继续。洛水还在流淌,但没人敢去喝。假如有个人喝了洛水没死,这样大家就都可以喝,这个人就会成为洛阳百姓心中的试毒者,以后有毒都让他上;假如他死了,大家就会说:“看,那个傻瓜”。死了还要被骂,所以没有人敢喝。于是大家比谁最耐渴,不一会儿就有人渴死了。但是渴死总比毒死好,因为毒死还要被骂。所以大家一个接一个地渴死了。很快大家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洛阳城的人口正在以指数速度进行衰减。假如继续渴下去,洛阳居民这一种族就有可能灭绝。当问题上升到种族存亡的层次,任何问题都已经不再是问题了。于是大家一齐朝潮生跪下,因为那个时候潮生站在阁楼比较高的地方,看起来很像神仙。 但是潮生有点懵。在屋里哭泣的十年,犹如深埋于海底,耳边没有任何声音,眼前也只有深蓝的颜色。十年后见到的第一缕阳光,犹如将头伸出海面,大口大口呼吸的新鲜空气。潮生一直在想自己出生的时候,想妈妈光着身子躺在沙滩上。妈妈说,她没有爸爸。妈妈在海边生下她,身旁只有天和海。她伴随着碧潮而生,是海的女儿。潮生不信,因为外婆说潮生一定有爸爸,那个爸爸藏着不出来,名字叫“野男人”。潮生没有见过爸爸,妈妈也死了。后来她遇到那个来自西域的男人,才相信妈妈的话。她和男人做爱的时候,天地很安静,模糊间只听见海浪拍击的声音。 那个男人死了。 潮生看见在深蓝的海水里孤零零的一颗头颅。那颗头颅没有鼻子、没有耳朵,空荡的眼眶了无神采。头颅悬在海水中央,静止不动,阳光透过海面照射进来,头颅开始发光。潮生擦了擦眼睛,她想起男子生前英俊的眉眼、想起一片黑暗里男子的眼睛,仿佛还能再嗅到男子粗犷的味道。 王子的头在潮生的怀里呆了十年,每日经受潮生泪水的洗刷,逐渐褪去了头发、眉毛和胡须,变得光秃秃起来。由于潮生的防腐措施做得不到位,王子的眼珠和牙齿慢慢腐败消失,耳朵和鼻子被潮生的泪水磨平,成了一个只有眼眶和嘴框的怪物。这只怪物生前是一个英俊风流的男人,从西域向东土,一路风花雪月、四处留情。这只怪物曾经和山川河流做爱,和日月星辰做爱,和花虫鸟兽做爱,最后在一家客栈败给了不知做爱为何物的廖先生。 廖先生从不做爱。廖先生只杀人。当做爱的王子和不做爱的廖先生相遇时,必然要有一番争斗。我们知道,王子本可以用燕子回巢接住廖先生的刀,但是他没有。那个时候他在想潮生。这便是王子与廖先生的差别之处。廖先生无所牵挂,只要有人不喊他先生,他就砍那个人的头;而王子在动手前要先想一下潮生,这就慢了一步。假如王子在爱上潮生前和廖先生相遇,总可以使燕子回巢接住廖先生的刀,也不会那么轻易地被砍头了。同为高手,胜负只在一念之间。 王子死了,即使贵为高手,贵为皇族血脉,他的头也只多活了六天。王子死后,他的尸身逐渐腐烂,英俊的相貌在岁月的侵蚀下也不堪一击。廖先生还活着,但是他在一路往西跑。还有比西域更西的地方吗?西域的那边是什么呢?廖先生不知道,所以杀完王子后,廖先生吃了两把葡萄,又原路返回了。 十年可以发生很多事。廖先生从西域往回跑,跑着跑着就不见了。廖先生消失了十年,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跟着廖先生跑的还有一个人。这个人戴着黑色的斗篷,披着长长的头发,长着好看的眉眼。这个人曾经坐在青楼里喝茶,黑色衣袖里藏着一把锋利冷冽的匕首。这是一个杀手。杀手杀人喜欢用匕首,贴近目标,感受恐惧的温度。如果用刀或剑,总会和对方隔着什么。那是战斗,战斗能带来的只有死亡。而对一个杀手而言,恐惧才是最让人兴奋的东西。

《寸草》007泥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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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nas' novels
December 20
捕快们一直在犹豫,蒙面人就一直在等。捕快们不说话,蒙面人也不说话。最后蒙面人有些累了,就靠在一棵树上。黑色的纱布遮住了他的大半个脸,没人清楚他在想什么。 蒙面人可以靠在树上,但是捕快们不敢休息。这就好比屠夫杀猪的时候累了,可以坐一会,或者喝口牛奶,但是猪不敢坐,因为坐在地上的猪容易最先被抓到;也不能跑,因为屠夫对待逃跑的猪有一套自己的办法:他会先把这头猪的肠子掏出来晒干,再把其余部分和盐一起塞进这肠子里。我们知道,肠子里一般只装屎,怎么能把自己装进去呢?这样的恐惧让再勇敢的猪都屈服了。 现在捕快们不敢回答,又不敢跑,只好聚在一起抖腿。腿抖得很快,因为紧张,因为害怕。后来天渐渐黑了,蒙面人靠在树上一动不动,看起来就像死了一样。捕快们紧急商议,决定由他们之间最勇敢的人偷偷跑出去,如果蒙面人没有发现,那就说明他是真的睡着了,这样大家就都可以逃命了。但是有关谁是最勇敢的人这一点,大家颇有争议。有人说长得最高的人最勇敢,有人说杀的人最多就最勇敢,还有人说鸡巴越大就越勇敢。最后大家发现最高、最能杀、鸡巴也最大的竟然是同一个人,于是问题完美地解决了。那人很不情愿,走之前低声狠狠地骂道:“一群缩头乌龟。”他说这话的时候每个人都像乌龟一样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因为大家都发现蒙面人不见了。 但是那个鸡巴最大的人没有发现,因为这个时候他很气愤,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他突然发现鸡巴太大也不是一件好事。那根曾经让他引以为傲的大鸡巴,这个时候软软地耷拉着,成了大家让他送死的理由。在走了不远的地方,这位大鸡巴的捕快悄然无声地倒下了。 大家终于熬不住了,一齐跪到地上磕头:“不追了不追了,大侠饶命吧……”每个人磕头的方向都不一致,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蒙面人在哪里。蒙面人不出现,就没有人敢停,谁也不知道最先停的人会怎么死。磕啊磕啊,后来蒙面人淡淡的声音传过来,大家才松了口气,一个个躺在了地上。蒙面人说的话是:“希望你们记得说过的话。”这句话的意思是,只要你们不追了,就放你们走。捕快们争先恐后地点头,至于还追不追,这都是以后的事情,关键是现在大家都活过来了。每一名捕快都很高兴。 这个时候天刚刚亮,林间突然刮起了大风。这风来得突然,走得也突然,就狠狠地刮了一下,偏偏就把蒙面人脸上的面纱给吹掉了。更巧的是,面纱刚掉下去,朝阳就爬到了蒙面人脸上,把他那张脸照得金黄耀眼,生怕没人看见。事实上每个人都看见了,不但看见而且看得非常清楚,清楚到所有的捕快都瞪圆眼睛、张大嘴巴、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这种表情让他们看起来似乎很惊讶,又很快乐,并且成为了他们一生的定格。因为下一刻蒙面人无情的银针就贯入了他们的脑门。 蒙面人之所以下手如此之快、如此之狠毒,是因为他不想别人看到他的脸——这也是他戴着面纱的原因。但是面纱有风险,因为面纱随时可能从脸上滑下去,而面具就不会。蒙面人之所以不戴面具,是嫌面具太闷,戴着难受;而且如果他的面纱掉了,他只要把看到他的脸的人全都杀掉就好了。蒙面人不让人看自己的脸,可能有三种原因。第一种是长得美而且不想被人看到,这就好比一只善良的美杜莎,你看她一眼就会变成石头,但是她不想你变成石头,所以只好把自己的脸蒙起来了。第二种是长得丑所以不想让人看到,这很容易理解。如果一个人丑到会把人吓死的程度,他应该把自己的脸挡住。因为大家看到他以后都死了,最后就会只剩他一个人,他会很孤单。一个人如果孤单了,他就会去做一些不好的事情,比如自杀,比如杀人,但是他没人可杀,所以只能自杀了。第三种就是不想让人看到。大家都是人,我为什么要让你看我的脸?你看了我的脸给钱吗?如果你看了我的脸不给钱,你为什么要看我的脸?就好比一个人面对着廖先生不喊一声“廖先生”,廖先生就会把他的头砍掉。你为什么不喊我廖先生?你不喊我廖先生我会不杀你吗?如果我不杀你,你为什么不喊我廖先生? 王子在洛阳城里呆了三个月,然后收拾行李回了西域。因为潮生,洛阳城成了他在东方滞留最久的城市。洛阳城头的大旗、洛阳城内的大街小巷,那座耸立在洛水河畔的青楼,这些事物和潮生曼妙的身影在王子的记忆里缠绕、重合,并且永远地刻在了那里。在遇到潮生之前,王子以为嫖娼是世间最美妙的事情,但是当他牵着潮生的手、亲吻着潮生的脸时,才明白爱情才是这个世上最美妙的事情。潮生的声音萦绕在王子的耳边,比他听过最美的乐曲还要动听。 王子离开的那天潮生和他同骑了一匹马,从出城以后一直跑了很久。王子握住潮生的手说:“等着我。”潮生看着他,面色酡红,漂亮的大眼睛里满是不舍。王子接着说:“等着我来娶你。”那一刻天火辣辣地红,满地的野草疯狂地摆动。那一刻有鸟儿从天空飞过,世界默不作声。那一刻潮生紧紧盯住王子的眼睛,软在了他的怀里。 我们知道,王子说的是西域话,而潮生是洛阳人。但潮生能够听懂王子在讲什么。这是说潮生有语言天赋,不必靠在纸上写字来和王子交流。潮生和王子刚认识时带王子去吃萧家馄饨。长安萧家的馄饨味道鲜美,汤汁肥而不腻,是著名的美食。萧家做馄饨赚了钱,便在洛阳开了分店。王子站在萧家馄饨的门口,指着招牌对潮生叽里咕噜了一堆,把店小二看得一愣一愣的。店小二听不懂,但是潮生听懂了,王子的意思是他很喜欢吃馄饨,这一次要吃两斤。两斤是个不小的数目,我们假设一两五个馄饨,两斤就是一百个,假如不是廖先生边吃葡萄边吐籽的吃法,就得吃上好些时辰。但是王子是高手,高手都可以像廖先生那样吃东西,并且馄饨不用吐籽,所以王子很快就把馄饨吃完了。如同廖先生吃葡萄一样,王子吃馄饨不看数量,更注重效率。 除了馄饨,潮生还带王子吃庾家粽子、樱桃毕罗、冷胡突鲙、醴鱼臆等,这些菜名里有些字潮生不认识,所以她自己胡编了几个。比如吃醴鱼臆的时候,潮生就跟王子说这叫“酒鱼”,王子夹了一口,然后张大眼睛不住点头。王子的意思是,这鱼有酒味!潮生就胡扯,是啊,这鱼可以酿酒。王子说,鱼也可以酿酒!潮生继续胡扯,说鱼肉本身鲜香肥美,又兼具麦子的甘冽,如何不能酿酒。王子点头称是,二人交谈甚欢。王子也向潮生推荐烤驼峰。潮生问,驼峰不是骆驼的奶吗?王子说不是,说驼峰全是肉,骆驼的奶头在下面。潮生说,骆驼怎么这么多奶头。说这话时隔壁桌的吃客全朝潮生瞧,大概全没搞明白骆驼有几个奶头。王子朝他们解释,说驼峰不是奶头,是用来贮水的,他在家里研究过。但是吃客没有语言天赋,听不懂。吃客看王子叽里咕噜,心里害怕,一窝蜂跑了。 王子和潮生在洛阳城里四处吃喝,很快就把自己嫖遍洛阳城的计划抛在了脑后。 后来王子和潮生在那匹马上狠狠地做爱。那匹马不是青髯骅骝,不是老马,那匹马什么也不是,那匹马只是一匹普通的马。潮生趴在马身上,王子趴在潮生身上,潮生张开双臂抱住马脖子,王子张开双臂抱住潮生。马在跑,但是跑得不快,王子就在颠簸中来回抽动,并且坚持了很久。 等到做完爱要分开的时候,潮生才发现自己没有马可以骑了。因为他们从洛阳城出来只骑了一匹马,而且没有想到会骑这么远。之所以骑这么远,是因为他们在马上做爱,并且做了很久。现在只有一匹马,但是他们要去往不同的方向。如果王子让潮生骑马回去,他就得徒步走到西域,除非在路上能够再买一匹马。但是他的盘缠用光了,又没好意思找潮生要钱。后来潮生说,我们都别走了,把这马吃了吧。王子难以置信地看着潮生,却听见她接着说,你不是喜欢吃马嘛,吃完我们一起再去买两匹,我给你买匹好的。 于是王子又在东方的土地上吃了一次马。杀马的时候马把脖子伸过来,一声不吭。马死的时候血没有喷出来,而是垂直地往下掉,这使得马不像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而像一只盛满了血肉的容器。马的血从容器里溢出来,比它撒的尿还无精打采。王子呆呆地盯着血流,眼前突然出现了青髯骅骝,和那匹被自己吃掉的老马的身影,它们站在不远处一动不动,只有两对马眼睛直直看过来。 这顿马肉吃得王子心里发慌,嚼起来像掺了屎的泥巴。 王子回西域以后先去了一家客栈,因为他还没想好怎么和父王说求亲的事情。西域的皇族从来都是近亲通婚,以保证血种纯正。并且王子的祖先定下律法,严禁族人与东方民族结婚,理由是东方民族体力不够,会影响整个民族的后代素质。 王子的祖先之所以这么认为,完全缘于他十七岁时的一次经历。那个时候他身强力壮,并且性欲旺盛,偷偷跑到了巴蜀之地的一个小村落里。那天晚上月亮很圆,王子的祖先看见了一个牵着大黄狗的少女,少女刚开始发育,却在纤瘦中有一种别样的美感。王子的祖先扑了上去,先解决掉黄狗,然后强奸了少女。那是他的第一次,只知道狠狠发泄体内蓄藏的精力,完全忽略了少女痛苦的声音。等到完事了以后,他才发现少女已经死了。 王子的祖先长吸一口气,就跑回西域做国王了。那个小村庄找不到强奸犯,只好将这一切推给了牛鬼蛇神。村里建起了寺庙,并且从此成为了和尚们宣扬佛教的根据地。 王子点了一杯酒,他在思索自己的东方之行。在去东方之前,他是王子,是西域万千少女的宠慕的对象;后来他在东方的城市里做爱,在城市间的荒野做爱,在花开花落、月枯月圆时做爱, 在清晨的雨露与黄昏的虫鸣里做爱;后来他与山川、与河流做爱;后来他面朝东方,与太阳做爱。后来他爱上了潮生。现在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他要迎娶潮生,打破祖先传下来的规矩,他要在以后的每个清晨和夜晚,都和潮生做爱;并且要做上十年、二十年,做到周围的一切都老去。那时他会牵着潮生的手说,看啊,我们做爱的时候,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王子发现眼前出奇地亮,大地在他面前缓缓展开,未知而朦胧,花香扑面而来。 这个时候廖先生坐在店外吃葡萄。也就是说,廖先生和王子两大高手辗转了这么久,终于相遇了。在他们相遇之前,廖先生不知道王子,王子也不认识廖先生。在他们相遇之后,王子端起酒杯喝酒,廖先生砍了王子的头。

《寸草》006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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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0
“我不知道常迁是谁,你烦不烦啊。”孟迟骑着驴,满头是汗,因为他发现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好像已经被自己砍了头,埋在了小树林里。 “不好意思,你长得很像嫌疑人。”男子从容跟着孟迟,“还是先跟我们走一遭吧。” “我长得像就要被抓?你们讲不讲理?”孟迟嘴上强硬,心里却在不停琢磨如何脱身。因为面对一名捕快,除非你的拳头比他大,不然是脱不了身的。 “不好意思,还是先跟我们走一遭吧。”男子重复道。 “真不讲理。”孟迟只好伸出手来,“是不是要绑人啊?” “是啊。”男子从怀中掏出根麻绳,弯腰就要把孟迟给绑住。 这时孟迟伸出脚来,一脚踹在男子骑的那匹红毛马的屁股上。我们知道,孟迟和那名捕快一只是并肩而行的,一个骑驴,一个骑马。由于驴跑得比较慢,所以捕快一直勒着拴在马脖子上的缰绳,这样红毛马就跑不快。红毛马喜欢跑得快,但是捕快不让它跑得快,所以它生气。红毛马生气却不敢发怒,因为捕快手里拿着一把大刀,如果它贸然加速,捕快就一刀割下它的头来。红毛马一想到自己发怒就要被砍头,心里更憋屈了。所以孟迟踹它屁股的时候它很爽,因为这一踹给了它一个借口。于是红毛马蓄足了力,一步就跨出了几丈远,把孟迟远远甩在后面。并且它还在不停加速,因为它想把捕快也甩下来。 捕快惊慌之间啥也没想到,后来他回头看过去,看见孟迟骑着驴在朝自己挥手。这让捕快很恼怒,抽出长刀就要砍红毛马的脑袋。但是如果他砍了红毛马的脑袋,红毛马就会往前喷血,也许会喷得很高,根据运动的分解原理,血最后会落到他身上;而且没了头的红毛马站不稳,会把他给一把摔出去。这次任务他已经砍了三匹马了,每次报销都要给老大揍一顿。所以捕快把刀收回刀鞘,随着红毛马远去了。 孟迟送走了捕快,才发现事态严重,因为他砍了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外甥的头。孟迟不知道这对张员外重不重要,但是对他很重要,因为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是他杀的第一个人。我们说,要看一个人的成就有多高,就得看他杀的第一个人是谁。百年前有一名杀人爱好者名叫廖先生,据说杀的第一个人是洛阳城兵部侍郎的儿子。从这一点来看孟迟是不如廖先生的,因为对于洛阳城兵部侍郎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廖先生连看也不看一眼。廖先生只杀直系亲属,并且杀完儿子杀老子,最后整个兵部都被杀差不多了。那天傍晚光线很好,天地间亮如白昼。侍郎府外出买菜的小丫鬟提着菜篮子踏进府里,只看到满地乱滚的人头,每个人头的眼睛都眨呀眨地,从里面流出的鲜血呼呼冒着热气。小丫鬟尖叫一声,菜篮子扑通一下落到地上,从里面落出来生菜、黄瓜和豆腐。不一会儿府里就弥漫着豆腐的香气,生菜和黄瓜泡在血里不停翻腾着。但是小丫鬟没有食欲,因为她已经被吓死了。 孟迟知道,杀人要偿命,何况他杀的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既然来了一个捕快,肯定会有第二个捕快。并且孟迟不能保证每次都能遇到不同的捕快,也不能保证每一个捕快都这么笨。所以他迟早会被抓住,然后被绑在柱子上,先让狱卒们虐待一会儿,然后他们会找来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外甥的父母。这对老人一定很恨孟迟,会拿着三尺长的大刀狠狠戳他的胸口,等到戳得累了,就找来衙门门口的石狮子往他头上砸。如果砸完还没死,就可以斩首示众、凌迟处死,或者剥掉包皮。如果孟迟被斩首示众,就是和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落得同样下场。但是孟迟和张员外没有二舅妈孙女外甥的关系,也就没有人来偿他的命。这就很亏本了。 孟迟发现自己并不能找到一个有效的办法来躲避捕快们的抓捕。首先他没有一身好看的衣服,这从一开始就让人缺乏斗志;他没有一把三尺长的、发着亮光的大刀,他只有一把丑得像木棍的刀,并且才用它砍过一个人头——这很晦气。最让孟迟沮丧的是,捕快们骑红毛马,他却只能骑一头老驴。这就意味着,捕快们打不过他可以跑,而他打不过捕快却只能被围殴。所以孟迟慌了,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他绷紧肌肉。白日里阳光刺眼,树叶不经意间落下,孟迟咬紧牙关,眯着眼睛。他已经做好随时弃驴逃跑的准备了,只要跑进森林里,就能化解坐骑所带来的劣势。 但是很多天过去了,孟迟再也没有能见到一个穿着深蓝制服的捕快。有时孟迟把驴拴在树边,然后一个人躺在地上。他看见阳光透过树叶缝隙斑驳洒下来,干枯的痕迹顺着树干往上蔓延,一直到看不见的地方。后来有树叶坚持不住了,无力跌落下来,擦出细微的风声。孟迟细着耳朵去听,听到林间知了不知疲倦地叫着。那些时候孟迟只想着来个捕快好好打一架,但是他从正午等到黄昏,等到老驴都不耐烦地绕着树打起转,捕快们也没来。 捕快们不是不想来,而是来不了,因为他们都被杀了。那是一名戴着斗篷的蒙面人,身姿迅捷,步伐轻盈。此时捕快们正骑着红毛马意气风发地赶路,彼此间你追我赶,偶尔偏个头相互问候一番。但是他们突然发现前方站了个人。这人轻飘飘地,在空中摇摇晃晃。不过他站的位置很好,正好可以拦住其中一匹红毛马。如果这匹红毛马选择避让,必然会影响到其他红毛马;问题在于,即使大家的反应很快,一个接一个地避过去了,如此避让一个蒙面人,岂不是丢了面子?这就好比老皇帝的车队从来都不让人,因为挡路的人都已经死了——老皇帝的车队只踩尸体。而捕快作为天朝的执法机构,如此避让一个站都站不稳的家伙,就算自己不要脸,也不能丢了老皇帝的面子。于是大家就当前面没这个人,继续有说有笑地骑着红毛马。 离得很近的时候那个人说话了,声音很怪,“诸位请留步!” 留个屁啊,捕快们想。红毛马不仅没减速,反而跑得更欢了。 那人无奈地叹气,然后从怀中掏出一把细细的银针。接着红毛马们矫健的前蹄停在了空中,在捕快们仍来不及反应的时候,所有红毛马一齐软倒——这并不奇怪,因为每一根银针,都直接从红毛马们的鼻孔插入了大脑。这种死法很残酷,但毫无痛楚。 捕快们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聚在一起瑟瑟发抖。 “请不要追捕他了。”那个人说。 捕快们才知道蒙面人拦路的原因。但是命令是张员外发出的,如果他们贸然答应眼前这个人,回到长安城里就不好交代;不仅不好交代,而且屁股上还要吃板子。长安城除了张员外,几乎每个男人都吃过板子。吃板子不仅屁股会疼,鸡巴也会疼。因为打板子的人力道很奇怪,每个吃板子的人吃到一半就会勃起。勃起本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这个时候他们趴在板凳上,鸡巴一勃起就顶在板凳上,硌着很难受。后来有人提议在板凳上挖个洞,这样在吃板子前就可以把鸡巴伸进洞里。这个提议被张员外一票否决了,并且张员外亲自把提建议的人按在板凳上,用板子打他的鸡巴。 长安城的女人也不好过。男人们吃板子,她们就看鸡巴。从犯了事到出狱,每天晚上看一次,把长安城的大官小官都看个遍,看得最多的还是张员外。这并不奇怪。看鸡巴这个习俗本是张员外提出,并且强制每一名政府在编人员执行,连户部下收田赋的小吏也不例外。很多人不想被看,张员外就命人脱了他的裤子,等到被看完再拉到板凳上吃板子。张员外来了兴致的时候会去监狱里视察,一踏进监狱他就会勃起,然后脱下裤子顺着监狱走一圈,让沿路每一名女犯人都看一遍他的鸡巴。受此大辱后,很多女犯人都自杀了,女犯人自杀喜欢上吊,监狱里找不到绳子,她们就用自己的腿缠住脖子,一个接一个地断了气。 女犯人一死,他们的丈夫、兄弟或者子女就要报仇,但是大部分人都打不过张员外的侍卫队,最后一个个被按在板凳上吃板子。还有一部分人武功高强,这些人或是强攻或是行刺,却都在接近张员外的一瞬间被劈成了两半。内脏、鲜血飞溅,而张员外神色怡然,依旧慢悠悠地走着。 这就是说,得罪张员外的人都没好日子过,捕快们之所以追捕孟迟,就是因为他杀了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如果他们不接着追了,得罪张员外的就是他们。可如果他们不答应,说不定死的更快,因为蒙面人杀马技术很高,可以推断他杀人技术也不差。比起把人劈成两半,全尸而死更让人死不瞑目,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所以捕快们很犹豫。

《寸草》005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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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0
绿衣女子把王子带到家里,因为她觉得如果不是自己唐突,王子的马不会突然发疯。她之所以盯着王子看,是因为王子很帅。每次给王子喂药的时候,绿衣女子的心都扑通扑通的。绿衣女子一边给王子喂药,一边吃吃地笑。绿衣女子的意思是,买药花了这么多钱,希望可以睡回来。王子何许人也?每到一座城市,必先逛其青楼,嫖其妓女,安可不知绿衣女子想什么?于是王子说,把我那匹马杀了吧。王子说的是西域话,女孩听不懂。如何让女孩听懂呢?王子找来笔墨纸砚,将宣纸在桌上摊开,舒展平整,然后王子和女孩各持一笔,相对而坐。 既然是写字交流,就得用书面语。于是王子在纸上写:杀吾马。王子的意思是,用这匹马肉偿。绿衣女子不说话。绿衣女子的意思是,不用马,你就可以了。王子说,你对我这么好,我无以报答,只好请你吃一顿马肉了。这话写下来变成:大恩无以为报,愿共食马。王子的意思是,我的肉很贵,偿不了。绿衣女子说,不行的,它是你的爱马啊。在纸上写:不可,汝爱之。绿衣女子的意思是,我不要吃马,我要你陪我睡一觉。一觉就可以了,租比买要便宜不少吧?王子摇头,在纸上写下三个大字:实同也。王子的意思是,租与买同价。绿衣女子摇头,意思是,这么贵,我不买了。 王子沉思良久。点头。于是起身,取道。击筑,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垂泪涕泣。王子的意思是,我缺钱。 绿衣女子迷醉了。王子趁势把绿衣女子揽在怀中,朝她的脖子亲过去。这个时候绿衣女子全身酸软,神色迷离,已是任由王子摆布。于是王子成功睡上了第一个东方女人。 后来王子和绿衣女子端着瓷碗,喝着马汤,坐在城外的小土坡上。阳光正好,坡上野草硬硬地扎着屁股。王子对女孩说,我爱你啊。当然这话是写在纸上的,但假如王子给女孩拿一张纸,上书“我爱你啊”四个大字,就显得很没气氛。其实与异域人交流,只需找到共通之处即可,不一定要靠写。假如王子看不懂汉字,总可以通过画画来表达心意。如果连爱人的画也看不懂,又如何能说他们相爱呢?总之王子对女孩说我爱你的意思是,他要跑路了。女孩看着王子温柔地笑,满面桃红。女孩的意思是,跑吧跑吧,偿了肉的男人泼出去的水,我也拦你不住。于是第二天王子就跑了,还偷了女孩的首饰,在城外村庄里买了匹棕黄的老马。 老马跑得很慢,跑了两天还没跑过一个山头。王子眯着眼睛测算着老马的速度,发现老马还没自己跑得快。于是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王子磨好刀,一刀刺进了老马的心窝。当时老马眯着眼睛在睡觉,刀刺进去血也不流,这让王子以为自己刺的是一座雕塑。后来老马一下子睁开眼睛,同时心窝里的血一下子喷出两米多远,把那把刀都射了出去。在刀射出去的同时,王子使出燕子回巢抓住刀,然后反手一个突刺,砍下了老马的头。所谓燕子回巢,是指王子跳起来,在空中完成两个角度不同的180度转体,与此同时借转体之力向上腾跃,在抛物线最高点反身向下,最后落到地上。这招不好打人,但是可以接刀。用这一招接刀,会显得接刀之人身形潇洒、功力深厚。 老马死了以后,王子又吃了一顿马肉,他惊讶地发现这次的马肉比骅骝好吃,而且连骨头都可以嚼碎。这说明千里马虽然跑得快,但是肉不一定好吃。姜是老的辣,肉也是老马才好吃。吃了马以后,王子只能一个人在路上走了。但是王子有一张英俊的脸,而且他很会利用自己这张脸。每当有马车从身边过去,王子就撅起屁股、挺起胸膛,用一双英俊的眼睛忧郁地盯着前方。很快王子就搭上了一辆马车,马车里的女孩很合他的胃口。 不出意外,王子在马车车厢里度过了欢快的夜晚。在这之前王子从来没有在马车上做过,所以他觉得无比刺激。加之马车颠颠簸簸,窗外景色飞逝,王子很快就完事了。完事后他躺在车上,忽然发现女孩的胸部方方正正,一马平川。女孩的肩膀与腹部肋骨之间很干净,只有两颗小小的乳头,两颗乳头之间便是心脏所在的位置。那一瞬间雷声滚滚,大雨倾盆落下,车顶的木板连接不够紧密,于是滴答滴答地漏起雨来。王子看向车窗外,无绵无尽的野草在雨中疯狂地生长着,满世界窸窸窣窣的声音。王子倚在床边,背靠着车厢壁,回想自己从西域出走这么多的日子,想一个人的长途跋涉,想绿衣女孩,想骅骝和老马,心中满是感慨,然后就睡着了。 王子睡着了,但是女孩想说话。女孩没人说话,只得看着车厢外面的大雨出神。刚才他们做爱的时候没有下雨,等到完事了又下起了雨,所以这个雨让她觉得很有象征意义。但具体什么意义女孩又说不上来,只好不满地瞅瞅王子,抱着他睡了。第二天王子和女孩告别,女孩送了王子一匹健硕的白马。女孩的意思是,你像白马一样快。王子收下白马,但拒绝领会。 王子骑着白马跑得飞快,后来他想起老马的香味,便开始好奇白马的味道。等到了洛阳城外,王子就支起篝火,把白马宰了吃了。但是这次他吃的很不痛快,因为总是吃马让他觉得很腻。我们知道,吃饭讲究荤素搭配,总吃马会吐的。王子确实吐了,吐得稀里糊涂,把篝火都浇灭了。王子呕吐的时候闭着眼睛,恍惚看到了那匹被自己吃掉的老马。老马心窝里插着一把刀,一动不动死死盯着他。过不久那把刀被弹射出来,于是王子一个燕子回巢把刀接住。但这次老马的血喷了王子一身。王子吐得更厉害了。 王子就这样一路嫖到了洛阳,并且他计划在洛阳多嫖几个。王子站在洛阳城外往上观察,看到洛阳城头的城旗猎猎而飘。那个时候正是黄昏,落日又大又圆,从王子这个角度来看,落日正好在洛阳城的正上方,像一枚搭在土堆里的鸡蛋。事情就这样发展下来了——王子走进青楼,看到了潮生。潮生一身洛阳城常见的公子打扮,肤色白皙,坐在二楼的栏杆边吃西瓜。但是她面色酡红,目若桃花,并且傻傻地看着他。 从看到潮生的第一眼开始,王子就知道她是自己要嫖的下一个女人。王子觉得潮生不仅很漂亮,而且很骚。但是后来他和潮生在小树林里做爱,一片黑暗里他看到了潮生的眼睛。那双眼睛温柔、好看,眼眶里满溢着的泪水闪闪发光。那一刻王子爱上了潮生,并且永永远远地爱上了她。自那以后,王子再也没有嫖过任何一个女人。 孟迟被追杀了。追杀他的人穿着帅气的深蓝色制服,戴着乌羽帽子,体型俊朗、神色端庄,并且每个人都配备了一把三尺来长的大砍刀。这些人有个统一的名字,叫做捕快,之所以追杀孟迟,是因为他杀人了,杀的是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虽然张员外不认识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但是敢杀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就是折了张员外的面子,折了张员外的面子,就要逮起来斩首示众、凌迟处死,或者剥掉包皮。 一开始孟迟不知道有人追杀自己。那天他照常骑着头毛驴、哼着小曲儿,突然身边就多了一个人。这人剑眉星目,长得很是俊朗,而且骑着匹英俊的红毛马。孟迟一直想有匹马,但是他没有钱,从家里带出的那点钱只够买头驴。驴跑得不快,却胜在持久。马跑得快,吃得也多。孟迟综合研究了各项因素,最后选择了驴,因为钱不够。 孟迟发现这个骑红毛马的男子穿的衣服也很漂亮。深蓝的底色上绣着两只英气逼人的鸟,鸟的嘴巴向下弯曲,像一把锐利的钩子。并且男子还戴了帽子,帽子两边伸出两根长长的帽翅,一左一右得意地摇晃着。孟迟瞅了瞅自己旧得发白的衣裳,想想自己散乱的头发和空荡荡的头顶,突然就难过起来。这个时候男子说话了:“你认识常迁吗?” “常迁?”孟迟一脸疑惑。常迁是谁?常迁是谁他孟迟又怎么会知道?并且关他屁事?孟迟觉得这人有神经病,于是拍拍驴屁股,不想和他说话。但是很快孟迟发现,驴跑的比马慢,这是拍屁股无法改变的。 孟迟当然不知道常迁是谁,因为他已经把常迁杀了——常迁就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但是孟迟不知道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叫常迁,而且他杀人的时候,既不知道那人叫常迁,也不知道他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如果他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为什么不说自己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就算他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杀了也就杀了,管他是不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而且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又不姓张,谁知道他是长安城张员外二舅妈孙女的外甥?

《寸草》004青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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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0
王子走进青楼的时候,他发现有三个人盯着自己。第一个人坐在二楼喝茶,肤色白皙,一身洛阳城里常见的公子打扮。但是这位公子屁股很翘,腰部纤细绵柔,从王子所在的角度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公子看着王子,面色酡红,目光温柔,坐在椅子上竟生出一股柔弱之感。王子判断这是位姑娘。第二个人在隔着不远的地方,又矮又胖,脸上擦着浓厚的脂粉,衣襟看似不经意地翻开,露出半对硕大的胸脯。这个女人手中拿着一把扇子,扇子上绣着幅不知名的春宫图。王子推测这个人是老鸨,因为扇子上的春宫图说得明白:女人应是青楼之人,但从相貌看来,又非靠做妓女立足于青楼。 但是第三个人,王子看不清了。那个人也在二楼,但那个人的目光更深、更冷。之所以说更,是因为王子觉得自己的目光很深、很冷,却比不上那个人。虽然隔了一道墙壁,王子依旧可以确定那是一名杀手。如果那个人不是杀手,为什么来青楼只喝茶不嫖娼?王子不排除那个人有阳痿的可能,除了阳痿患者,没有人比王子的目光更深、更冷。但王子相信他不是阳痿患者,因为阳痿患者不会来青楼,阳痿患者该去找医馆里的白胡子老头。青楼。 青楼。青楼里的声色犬马在他看来不过是浮光掠影,廉价的生命在肆意狂欢,在虚无的欲望中消耗时间与生命,在旖旎的缠绵里等待解脱与救赎。 那个人是个杀手。 杀手。 看着杯子。杯中。 茶水如玉。黑色。 衣袖下。伸出。 的手指。细腻。 纤长。 在那个人看向自己的时候,王子若无其事地收回目光。我们知道,那个人戴着斗篷,王子是不可能知道那个人看向自己的。但是我们又知道,人眼可视范围是一个扇形,很多东西是我们通过余光瞄到的,比如偷看别人洗澡。那个人戴了斗篷,余光就被挡住了。所以他要看王子就得转头。他的头一动,王子就发现了。这说明王子像一位老人一样心思缜密,心思缜密的人往往会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比如千里之外的天山,比如戴着斗篷、手指细腻纤长之人的转头。 王子从西域向东驰走,骑了一匹青髯骅骝。骅骝是一种赤红色的骏马,曾被称为“八骏”之一,据说一日可行千里。传说造父给周穆王献马,但是他只有六匹马。我们知道,周穆王坐着二乘的车,一乘要四匹马,一四得四二四得八,所以还缺两匹马。 骅骝很不幸地就在这个时候被抓住了。骅骝本来不是红色,但是献给天子的马须品种统一毛色无杂,所以就染成了红色。当时情况很胶着,因为七匹马中有三匹红色三匹青色,还有一匹没有毛,肉色的。造父斟酌许久,最后决定染什么颜色得看最终捉到的那匹马。那匹马名叫“騄駬”,本来是白色的。三匹红马为了保持竞争优势只好自残,用血把騄駬染成了红色。这很不公平,因为骅骝没法用血把騄駬染成青色。 那匹没有毛的马被拖到医馆进行植毛手术。手术进行了三天两夜,马从医馆出来时浑身雪白,英姿飒爽。白胡子老头倚在门边,没有了胡子也精神了许多。后来周穆王平徐偃王之乱,有人说靠的就是这八匹骏马。因为它们跑得很快,徐偃王刚起兵,八骏就跑回京城,周穆王就知道消息了。 徐偃王。猝不及防。 还有人说周穆王坐着马拉车见到了王母娘娘。从此周穆王与王母娘娘在瑶池上饮酒对歌,尽情欢娱,乐而忘返。后世有诗人就此叹道:“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意思是红颜祸水,周朝早晚要亡。这个诗人很聪明,因为他知道周朝已经亡了。假如周朝没有亡,他就该说“春宵一刻值千金,花有清香月有阴”。反正无论如何总有得诗写。 从上面这个故事我们知道,八骏的共同特点就是日行千里。只要日行千里,长得丑点奇怪点都没关系。因为颜色不对可以染,没毛也可以植。但如果日行不了千里,你会吟诗作画也没用。这就好比“竹林七贤”,最后死的死散的散,留下一片孤单的竹林,没人打理也黄了。假如凑一个“绿原八骏”,最后死的死散的散,留下一片孤单的草原,没有马吃长得更旺了,这倒是很好。总之马还是要做点实事,不然容易被宰。 在赚钱一事上,人靠的是嘴,马靠的是腿。我们说一匹马很厉害,会说它一骑绝尘、日行千里,但不会说它才高八斗,器宇轩昂。假如我们说一匹马才高八斗,就会令人很不解:这马才高八斗……八斗是多高呢?有个有名的隐士,虽然住在山旮旯里不想出名,但是不为五斗米而折腰,最后还是出名了。这说明斗是重量计量单位。但是又有篇文章叫《五斗先生传》,大概是“五个先生的故事”的意思。这说明斗又是数量单位。现在看来,斗也可以用来表示高度。虽然表示高度,但是用了副词“才”,似乎并非一个很高的高度。如此可见,斗的用法博大精深,常人根本无法体味这其中的精髓,真是才疏学浅,惭愧惭愧啊。于是活学活用:这马才高八斗,所以我八斗不到…… 王子到达的第一座城不是洛阳,而是阆中。阆中城是巴蜀之地的军事重镇,进城前要搜身,搜到匕首就用匕首割被搜者的肚子,搜到剪刀就用剪刀剪被搜者的龟头。因为阆中城内很破,如果不在进城前做好防范,犯罪分子就会溜进去砸烂城主的脑袋。王子骑着骅骝盛气凌人,拒绝从马上下来。因为他是西域的王子,王子就应该有王子的风范。假如王子从马上下来被搜身,就意味着王子的玉体受到了侵犯。王子的玉体受到侵犯就是皇室的尊严受到侵犯, 皇室的尊严受到侵犯就是西域受到大唐国的挑衅, 西域受到大唐国的挑衅就会挑起两国的战争,于是连年战火,民不聊生。所以王子不愿意被搜身。这可以理解,因为他身上藏着把剪刀,假如被搜到了,就要被剪掉龟头。王子不愿意被搜,守城的士兵也没办法,因为王子武功很高,他们打不过王子。但是他们可以不让王子进城,因为城门很矮,如果王子骑着马进城,就会被城门给撞下来。这叫“自动卸载法”,想出这个方法的就是长安城设计者戴树林。戴树林出品,必属精品。既然如此,双方只好僵持着,士兵靠在城墙上,王子趴在马上。 其实王子本可以从马上下来,把剪刀塞马屁股里,然后牵着马进城。但是他比较笨,竟然没想到。后来王子在马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他发现眼前站着一个绿衣服的女孩,女孩水灵灵的大眼睛汪汪地看着他。王子一下子就硬了,王子一硬,把马也给戳醒了。我们知道,骅骝身为“八骏”之一,好歹是有点脾气的。于是骅骝一声嘶鸣,就把王子给甩飞了出去。王子摔断了两根肋骨。